泽普县全力保障村级组织高效运转

发布日期:2024-09-10 14:09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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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以来,泽普县财政局立足财政工作职能,牢固树立“三保”优先理念,不断完善制度细节,抓实机制与管理深度融合,村级组织运转保障工作实现了村干部工资和村级运转经费“双促进”。

一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泽普县财政局根据《财政部中央组织部关于建立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为切实做好村级组织办公经费和村干部补贴资金的管理工作,将村级组织运转经费足额列入年初预算,统筹上级转移支付和自有财力双落实,专款专用,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2024年共安排村干部报酬3427.1万元。

二是夯实责任,优化流程。泽普县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目前实行“村财乡代管”原则进行保障和管理。村干部补贴全部严格落实每月定期发放。通过这些具体措施和办法,充分调动了村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有效保障了村级组织的正常运转,提升了基层组织服务群众的能力。

三是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实效。2024年,泽普县财政局共安排村级运转经费4000余万元,社区经费300余万,将村干部报酬和村级组织办公经费由每村不低于9万元,已提高至每村不低于11万元。严格经费审批制度和支出范围,严格审核资金申请及发放资料,实行透明化管理,切实增强资金的使用效益。

下一步,泽普县财政局将持续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村干部管理的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制度,充分激发和调动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为推进泽普县乡村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财政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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