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作为社会的重要成员,其就业问题历来受到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为切实保障和改善残疾人民生、帮助残疾人高质量就业,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切实履行财政职责,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多举措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全面增强残疾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强化部门配合,做好征缴工作。与残联、税务等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资金的征收工作,推动用人单位增加残疾人就业岗位,多渠道、多形式安排残疾人就业,使更多有能力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更好地保障残疾人权益。
二、加大投入力度,提高资金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安排农村困难残疾人培训资金3万元,通过农村困难残疾人实用技术培训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让更多有需求的残疾人获得生产劳动技能,促进就业增收;安排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一次性扶持经费1.4万元,对按比例安置盲人按摩人员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进行扶持,进一步推动我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发展,扶持和促进更多盲人就业。安排就业资金73,080.18万元,其中职业培训补贴4,806万元,重点支持残疾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贫困家庭劳动力、城镇“零就业家庭”、女性劳动者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创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求职创业补贴、就业援助金、自主创业补贴、岗位补贴等补贴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和吸纳残疾人就业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就业补助政策,为推动残疾人就业创业、优化营商环境提供资金保障。
三、强化资金监管,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加强项目储备及项目库管理,完善预算执行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推动保障资金有效使用。扎实开展绩效评价,聚焦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产出和效益实现等情况,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充分发挥财政在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上的积极作用,助推我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