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管好用好上级专项资金,提高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昌吉州不断提升资金管理能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截至10月,全州收到上级专项资金98.3亿元,已支出66.4亿元,执行进度67.5%,剔除9月份以后新收到专项资金因素影响,执行进度已达到74.9%。
一是强化上级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金管理工作机制,对于上级下达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年度预算管理,坚持“无预算不支出”原则,预算执行过程中,以指标控支出,从源头硬化预算的刚性约束。
二是压实主管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对未明确资金分配方案的项目,尽快提出资金分配方案,以便尽早形成实物工作量。指导督促项目主管单位推进项目建设,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监管,规范财政资金支出。坚持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和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有效并重的原则,依托转移支付监控系统,杜绝预算执行中随意改变、扩大支出范围,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等违规支出行为。
四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强化预算绩效管理结果应用。坚持绩效导向,严格落实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将绩效自评结果和项目运行监控结果作为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监控结果为“红标”的结转超过一年的上级专项资金统筹收回。对绩效评价结果为“中”和“差”的项目,编制2025年预算时按比例扣减其部门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