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三保”的重要指示批示,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的工作安排,始终将“三保”摆在财政工作最优先位置,做好“六字”文章,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
一是突出“责”字再发力,拧紧“三保”责任链条。自治区治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三保”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工作要求。财政厅压将“三保”工作纳入党组会议重要议题,多次赴重点地县开展调研,全面掌握基层财政运行情况。
二是突出“聚”字增财力,夯实“三保”收入根基。持续用力培育优质稳定财源,2023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达到2179.7亿元、增幅15.3%,位居全国第5名。全力推动财力下沉,2023年下达各地转移支付3379亿元,同比增长12%。
三是突出“足”字下功夫,确保“三保”预算到位。地州市、自治区两级全覆盖审核县级“三保”预算,从源头足额保障“三保”需求。加强地方财政运行监测和预警,确保“三保”政策有效落实。
四是突出“紧”字出实招,筑牢“三保”保障基础。开立工资专户,每月10日前将在职在编人员工资发放到位。完善库款监控制度,做好库款统筹安排,保障“三保”和其他重点领域的库款需要。
五是突出“效”字创实绩,提升“三保”支出效益。对县级财政管理绩效进行综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举办各类财政政策培训,对各地党政主要领导和财政系统开展培训,不断提升依法治理能力水平。
六是突出“防”字做文章,强化“三保”纪律约束。紧盯各地各部门基层“三保”的主体责任,深入开展专项监督。落实与审计、纪检、人大等部门信息共享工作机制,促进财会监督落到深处、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