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集中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要求,在全区财政系统开展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举报方式
来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明德路16号自治区财政厅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专班,邮编:830002。
线上举报地址:自治区财政厅官网“厅长信箱”专栏。
二、受理时间及受理范围
1.受理时间:法定工作日10:00—13:00,16:00—20:00。
2.受理范围:主要受理侵占挪用、骗取套取、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资金、惠民惠农补贴等违法违纪问题。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提供有关线索,客观真实反映问题。对反映问题的人员信息,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反映人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自治区财政厅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工作专班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