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提升财政支持普惠金融发展政策质效,推动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根据《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金〔2023〕75号),我们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附1: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审核)表
附2: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绩效考核表
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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