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自治区税收收入累计完成718.9亿元,同比增长2.5%,增幅较1—5月提高了2.6个百分点,实现由负转正,增幅位居全国第五位,前四位分别是西藏自治区(12.4%)、宁夏回族自治区(3.3%)、天津市(2.8%)、重庆市(2.8%)。分税种看,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资源税四大主体税种共计完成496.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下降3.3%,降幅较1—5月收窄3.8个百分点。资源税由1—5月下降1%转为1—6月增长4.8%,增幅提高5.8个百分点,实现由负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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