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月,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完成1413.4亿元,同比增加129.6亿元,增长10.1%,保持两位数增长,增幅位居全国第三位。取得这样好的成绩,主要是各级财政部门坚定扛起政治责任,紧盯收入预期目标,努力克服上年同期高增长高基数影响,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同时,持续深入挖潜增收,不断加大组织收入力度,财政收入持续保持较快增长。1—7月,14个地州市中塔城地区(20.2%)、阿勒泰地区(15.1%)、克州(14.4%)、喀什地区(12.1%)、博州(11.6%)、巴州(11.6%)、和田地区(10.8%)、昌吉州(10.2%)8个地州增幅超过10%,为全区财政收入保持两位数增长作出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