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印发的《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为开展好我区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工作,近日,自治区财政厅联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印发了《关于做好设备更新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对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申请、拨付、结算等相关工作做了详细规定。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经办银行申请贴息资金情况,及时预拨贴息资金,并会同相关部门对资金进行事后审核,做好资金结算工作,保障政策精准落地,让经营主体获得“真金白银”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