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4年代理记账行业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新财会【2024】12号要求,塔城地区财政局通过“双随机”方式,确定了若干家代理记账机构作为被检查对象。在检查过程中,检查组采取听取介绍、现场查阅资料、走访服务单位等方式,对代理记账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执业质量、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同时,还检查了机构是否取得代理记账资格和条件;是否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记账、会计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客户签订了合法有效的委托代理合同等情况。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分析,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对于不符合代理记账有关规定的机构,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将检查结果在相关网站和平台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通过此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塔城地区财政局进一步掌握了企业代理记账机构的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加强了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推动代理记账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