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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0-01-17 18:15:00

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

发布日期:2020-01-17 18:15 来源:自治区财政厅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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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规定,现将2020年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公开如下:

一、资金来源

(一)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48105万元。

(二)自治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20570.6万元。

以上资金合计1368675.6万元。

二、资金分配原则

资金分配主要按照“因素法”分配测算。资金分配对象为全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县(市、区)、国有贫困农场、牧场、林场以及少数民族贫困地区、人口较少民族地区。资金分配重点向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22个深度贫困县倾斜。中央预算内资金带有约束性指标的,按中央规定执行。

三、资金分配方法

主要采用“因素法”分配,因素包括基础性因素、任务性因素和结果性因素三部分:基础性因素指标主要包括: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贫困村个数(或国有贫困农场、牧场、林场个数)、地方人均财力等反映贫困状况的指标。任务性因素指标主要包括:年度脱贫攻坚任务、脱贫摘帽情况及其他扶贫专项工作要求等反映年度工作任务的指标。结果性因素指标主要包括:年度贫困人口脱贫任务实现情况、已摘帽县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等。

四、资金分配范围

参与分配的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各支出方向的分配范围为:扶贫发展资金支出方向:全区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77个县(市、区)。以工代赈资金支出方向:主要投向于南疆四地州深度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支出方向:少数民族贫困地区、边境贫困地区、人口较少民族贫困地区。国有贫困农场、牧场、林场扶贫资金支出方向:全区国有贫困农场、牧场、林场。

五、资金分配情况

详见附件。


关于下达2020年中央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关于下达2020年自治区提前告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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