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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日期:2021-09-17 14:31:00 作者: 来源: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

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

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新广局电2021〕107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广播电视局、各地、州、市广播电视局,自治区广播电视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进一步做好广播电视(含网络视听)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围绕广播电视“十四五”时期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优势,面向本系统、本行业及社会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动我区广播电视从业人员提升法治素养、增强法治意识,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推动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有效实施贡献力量,为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生态良好的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点内容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各党支部法治学习内容,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二)突出宣传宪法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结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每年4月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提高全行业特别是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

    (三)突出宣传与维护稳定、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牢牢扭住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突出宣传与维护社会稳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反分裂国家法、国防法、反恐怖主义法、生物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保密法等,开展好“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深入宣传与促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四)突出宣传民法典。阐释民法典所蕴含的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把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学习宣传全过程。从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基本原则和基本内容、民法典与广播电视行政管理的关系、民法典对广播电视行业发展的影响等内容角度,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开展活动,展播民法典公益广告、短视频等优质普法产品。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深入开展党规党纪教育,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党规党纪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远离违纪红线,做党章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六)突出宣传广播电视和著作权等法律法规以及与广播电视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著作权法》《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以及广播电视、网络视听等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推动广播电视各级干部职工熟悉掌握、准确理解与所从事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全行业法治化水平。切实加强对广播电视领域新出台法律法规以及与广播电视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社会公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三、主要措施

(一)推动法治教育与法治文化紧密结合。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大力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融入法治文化传播体系。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加强对外法治文化传播,讲好法治新疆故事。大力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开展法治文化进基层、进乡村、进牧区活动,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下乡进村入户。

(二)推动法治实践与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通过媒体宣传普及各项法律法规,促进全社会学法知法守法用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结合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职责职能,制定广播电视系统普法责任清单。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用工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健全完善广电系统内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劳动用工等管理制度,在规范依法运营、依法管理中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备案制度等重要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中的作用,在法治实践各环节,推动树立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

(三)推动传统普法形式与新媒体普法形式紧密结合。注重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读本、法律法规单行本及释义等普法基础资料的征订和发放。进一步用好现有的广播电视台、网络视听载体等渠道,继续组织参与网络远程教育培训、法治征文、法纪知识竞赛等活动。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引导、扶持法治文化精品创作,提高法治题材作品质量,推动法治公益广告刊播。加强新媒体普法形式,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技术手段加大普法力度。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积极参与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

(四)坚持行业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在履行好行业内普法责任、努力提高行业管理人员和媒体从业人员法治素养的同时,积极承担面向社会的普法责任,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宣传。指导广播电视媒体开展社会公益普法,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

四、主要对象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制定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把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及局属各党委、党支部学习计划,组织开展集体学法。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

(二)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网络学法用法和无纸化考试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本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把法治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作为工作人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岗位培训等各类培训的必修内容。列入年度培训计划的相关业务培训班,法治教育应不少于两学时。把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干部的重要内容。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和资格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切实提高行业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加强行业内企事业单位采编播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广播电视行业内企事业单位要建立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将学法用法情况作为相关人员入职、考核、考评、晋升的重要依据。在从业培训中,要结合实际加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相关法律知识的学习,着力提高采编播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风险意识及预防能力。

五、工作步骤和安排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宣传启动阶段:2021年。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全疆公民中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及《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做好全面宣传、发动工作。

组织实施阶段:2022年至2025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做到部署及时、措施有效、指导有力、督促到位、确保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全面贯彻落实。2023年做好自治区“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迎评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局属各单位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自查小结,并做好总局和自治区“八五”普法总结验收迎检工作。

六、组织领导和保障机制

(一)健全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

局机关各部门、直属各单位要把贯彻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作为重要任务列入本部门、本单位工作重点,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要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和普法办公室的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落实普法责任,统筹推进工作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落实普法责任。办公室作为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实施;机关党委负责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事宜以及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内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其他各处室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负责履行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此外,人事处负责干部法治学习情况考核和各项业务培训中法治培训内容的总体规划;宣传处和网络视听处负责指导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网络视听服务机构的普法宣传;传媒机构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广播电视法治公益广告的刊播。全区各地、州、市人民政府广播电视行政管理部门及局直属各单位参照区局任务分工落实相应责任。

(三)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常态长效

    要加强人员保障,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人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兼职法治宣传教育队伍。切实加强经费保障,统筹安排专项经费,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常态长效开展。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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