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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自治区播音系列、广播电视系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0-08-31 18:08:59 作者: 来源:新疆广电局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新广局电〔2020〕70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广电局、各地(州、市)广电局,新疆广播电视台,新疆教育电视台,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持证网站:

按照自治区职称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0年度自治区播音系列、广播电视系统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及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及评审范围

自治区播音系列播音指导、主任播音员、一级播音员、二级播音员;

自治区广播电视系统工程系列机械电子专业工程师(广播电视)、助理工程师(广播电视)。

二、时间安排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1.报名及缴费时间: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

2.培训时间:2020年9月21日至9月30日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

申报时间:2020年9月1日至10月10日。

三、工作内容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当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本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由面授培训改为线上培训,采取网上报名、网络授课的形式。专业技术人员采用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法参见附件1《自治区播音系列和广电系统工程中初级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流程》,审核通过后,按照要求在网上缴纳培训费后,在指定时间内在线学习培训。完成所有网络课程并完成考试,成绩合格者视为完成培训。培训期满考核合格者,方能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人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平台”网站(www.xjzcsq.com)进行个人注册,选择相应的评审专业和级别,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具体申报方法参见附件2《自治区播音系列和广电系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

四、其他事项

1.根据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登记管理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09〕90号)的文件精神,凡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将获得《国家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书》(有效期一年),此证书由学员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记入学员个人档案,并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的主要内容和职称评审、聘任或续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一项必备条件。凡不参加本次培训影响到个人职称评审、聘任及年度考核等情况的人员,后果一律自负。

2.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工作程序,增强工作透明度,做到政策公开、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申报人员材料的审核和推荐工作,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继续教育培训联系人:黄继姚、胡建芬

联系电话:0991—3637511/6180906,13669973860

职称评审联系人:罗仁国

联系电话:0991—3639166


自治区广播电视局

2020年8月31日


附件:
01-附件1:自治区播音系列和广电系统工程中初级继续教育网上报名流程.doc
02-附件2:自治区播音系列和广电系统工程中初级职称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doc
03-附件3:自治区播音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评价表.xls
04-附件4:自治区广播电视系统工程系列机械电子专业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量化赋分评价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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