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 |||||||||||||||||||||||||||||
新和县4个万头牛养殖基地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已经由新和发改字【2021】98号、新和发改字【2021】99号、新和发改字【2021】104号、新和发改字【2021】10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和县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新和县4个万头牛养殖基地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3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和县排先拜巴扎乡永丰庄村、新和县渭干乡喀拉库木村、新和县玉奇喀特乡玉奇喀特村、新和县渭干乡苏巴斯提村 2.工程规模:建设消毒室、值班室、防疫室、干草棚、堆粪场、围墙、大门等配套附属设施设备。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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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加盖双方公章),联合体组成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不得超过2家。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加盖双方公章),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4.其它要求: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施工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施工单位具备),同时设计须具备[设计·建筑工程设计行业丙级](含)以上(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具备)。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如为联合体,必须由设计成员单位提供)。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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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 |||||||||||||||||||||||||||||
1.领取时间:2021年06月18日 10时00分 至 2021年07月08日 20时00分
2.领取方式: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3.招标文件价格: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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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说明 | |||||||||||||||||||||||||||||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要求,取消招投标活动中没有法律依据的投标报名环节。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时间参加项目开标会议。2.投标人须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填写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信息后下载招标文件。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通知将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布,招标人在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投标人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投标人每天自行登录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大厅网址为:http://www.akszw.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上传投标书至阿克苏地区公共资源电子招投标平台。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阿克苏政府网上发布 | |||||||||||||||||||||||||||||
七、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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