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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吐鲁番自然环境试验研究中心专用设备
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新疆吐鲁番自然环境试验研究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9月24日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SJT2024-001
项目名称:新疆吐鲁番自然环境试验研究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360015元
最高限价:735015元;6250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通用设备):实验室专用分体式冷却机、造粒机、凯式定氮仪、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
标项二(专用设备):数据展示LED大屏、户外单通道腐蚀劣化联网观测设备、户外多通道腐蚀劣化联网观测设备、腐蚀劣化环境污染因子采集设备。
标项一:新疆吐鲁番自然环境试验研究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通用设备)
标项编号:TSJT2024-001-1
预算金额:735015元
数量:一批
标项二:新疆吐鲁番自然环境试验研究中心专用设备购置项目(专用设备)
标项编号:TSJT2024-001-2
预算金额:625000元
数量:一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干热测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新疆)的科研设施建设,与国家腐蚀平台定位观测数据的对接和汇交工作,更好地服务于吐鲁番市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和热资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9月14日至2024年9月23日,每天上午9:3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9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谈判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开标时间:2024年9月24日10: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2.各供应商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 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通过新疆政府采购网-办理指南—供应商—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进入CA办理界面,按需选择办理任意一家CA厂商的数字证书。
3.供应商在完成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政府采购(http://www.ccgp-xinjiang.gov.cn/) 下载专区查看,如遇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4.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谈判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 (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登录政采云平台,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中,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的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内,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进行解密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无效投标。解密与加密响应文件须使用同一个CA。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吐鲁番自然环境试验研究中心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市高昌区吐鲁番市312国道北侧,葡萄沟水库东侧,吐哈油田葡北神泉油田西侧
联系方式:139999909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吐鲁番市行政服务中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吐鲁番市丝绸大道4100号
联系方式:0995-852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迪力木拉提
电 话:0995-8520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