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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库车市教育专网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4-WT270
项目名称:库车市教育专网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950000
最高限价(元):295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库车市教育专网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9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教育专网建设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3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投标人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在资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售后能力;
3.2(1)投标人如是电信业务运营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颁
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2)投标人如是电信业务运营商分支机构,须提供集团或总公司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3.3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4其他说明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3.5投标人一年内未发生安全生产故事、未被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3日至2024年09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08日 10: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2、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电子交易方式,电子交易平台为“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电子交易活动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
云平台供应商。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前还需申领CA证书并绑定帐号。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完成平台注册、申领CA证书等所需的时间。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响应或响应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各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拨打95763客服电话。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教育局
地 址:库车市便民服务中心518室
联系方式:176901234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宏秉固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红桥街道古勒巴格社区友谊北路19号阿克苏丝路古镇奇石玉石博览旅游文化中心(-期)15号楼05号2层016号商铺
联系方式:193994410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倩
电 话:19399441014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