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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丝路文明交流互鉴与龟兹历史文化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八届龟兹学年会”—“龟兹片区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CS2024-WT301
项目名称:“丝路文明交流互鉴与龟兹历史文化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八届龟兹学年会”—“龟兹片区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会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丝路文明交流互鉴与龟兹历史文化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八届龟兹学年会”—“龟兹片区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会
预算金额(元):15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在库车市联合举办“丝路文明交流互鉴与龟兹历史文化研究国际学术研讨会”暨“第八届龟兹学年会”—“龟兹片区旅游高质量发展推进会”,需提供宣传推广、短片制作、部分专家返往交通、食宿、租赁场地、学术课题采集、同声传译、学术日程管理系统、会务手册、会务资料等服务(详见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根据甲方要求在60天内完成。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还应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3)近一年(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提供2024年内任意一个月完税、缴纳社保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不到三个月的从成立之日起);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网上截图自行打印后加盖本单位公章,查询日期须是获取采购文件日期至开标日期内的时间﹚。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磋商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6日至2024年10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0: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和阿克苏地区行政公署网;
2.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磋商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库车市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局
地 址:库车市胜利路政府便民服务中心7楼
联系方式:1390997027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经开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库车市东城街道长安社区幸福路65号开发区企业公馆B座1201室
联系方式:186990684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志鹏
电 话:18699068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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