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为加快保证金清退工作,现开展清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原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以前年度组织的政府采购项目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工作(账户名称: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现通知各未退还保证金供应商,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付手续,逾期未前来办理者,其保证金将划转本级国库。
注:供应商退付保证金请携带以下1-3相关资料。
1.保证金退还审批表(见附件1)。
2.公司开户许可证或汇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单位名称及账户变更的请提供变更的相关资料;
3.保证金银行汇款回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保证金未退还企业名单(见附件2)
5.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的通知〔新财购 2023〕26号 (见附件3)
联系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91-3550126
资料提交或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准噶尔街299号益民大厦4楼A408室,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邮编:830063。
特此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