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发现与治疗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精神障碍?

作者: 日期:2024-01-26 单位:中国禁毒报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当前,新型毒品所诱发的精神障碍及伴随的暴力攻击行为加大了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教育治疗的难度。这些由机构收治的戒毒人员不仅对新型毒品的成瘾性难除,相较于传统毒品,新型毒品所造成的兴奋、致幻、麻醉等效果更容易导致其精神失常、行为失控,且风险暴露前行为的隐蔽性强,不易事前发现和预警。建立戒毒人员心理发展数据库,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辅导与干预,有助于降低戒毒人员的人身危险性及由此引发的教育戒治危机。

智能化发现

心理矫治是强制隔离戒毒场所的一项重要戒治手段,过去主要用于降低戒毒人员对毒品的心理依赖。近年来机构内收治的吸食新型毒品人员,生理戒断症状轻而精神病质倾向重,有的出现严重的中毒性精神疾病,表现为焦虑、狂躁、幻听、幻视、被害妄想、行为紊乱等临床症状,其中不乏暴力倾向和攻击行为者。《司法行政机关强制隔离戒毒工作规定》要求,对心理状态严重异常或者有行凶、自伤、自残等危险倾向的戒毒人员应当实施心理危机干预。这就扩展了心理矫治技术在机构内的应用边界和可能性,增加了心理矫治活动对新型毒品所致精神障碍的早期发现与预警处置的功能。

机构内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应根据戒毒人员的吸毒史和日常心理生理测查的结果,对戒毒人员作出心理诊断和精神障碍评估,制订相应的治疗计划并指导实施。针对一些对自身症状自知力弱、不能主动求医或准确描述的精神疾病患者,机构应尽早建立精神障碍和心理行为定期筛查机制,通过心理咨询人工发现与信息化平台数据分析相结合的方式,对吸食新型毒品的特定戒毒人员的身心状况、行为表现开展专业的筛查和有效的引导。

信息化诊疗

当前,机构利用信息化戒毒平台对戒毒人员实施行为评估时,心理或精神状态是身心康复评估的指标之一,用于评价戒毒人员心瘾程度和复吸可能性。通过评估模型应用场景和功能的扩展,将心理矫治信息系统与其他相关模块打通,加强物理设备、戒治技术与精神损伤数据监测的结合,有助于精神障碍的识别与诊疗。

第一,建立戒毒人员心理发展数据库。依托物联网技术,以心理诊断标准化规范为依据,建设集成各类戒治物联设施所采集数据信息的戒毒人员心理发展数据库。通过戒毒医疗、心理咨询、运动康复等物联设施自动获取戒毒人员日常行为、医疗、运动、劳动等基础数据,关联心理诊断维度进行数据分析,对其心理状态或行为予以初步归类,作为后续心理评估活动求证定论其心理问题和精神障碍的数据基础。

第二,发挥线上评估的技术优势。会谈法或摄入性谈话是最为常用的心理和精神状态评估手段,但在机构特殊的封闭环境下,戒毒人员的身份以及由吸食新型毒品衍生的“病耻感”,让他们不愿意面对自己的精神问题,如果其本人未主动申请心理咨询,机构就难以发现戒毒人员的异常情绪和精神障碍倾向。而依托于信息化戒毒平台建立的线上心理测试程序可以不受时间、地点限制定期获取戒毒人员心理数据。量表测验程序将咨询谈话的专业问题和评估依据写入脚本,借助物联设施辅助仪器同步记录被测人心率、脑波、眼动等生物反应信息,以保证戒毒人员精神状态评价关联数据采集的及时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第三,人工智能技术辅助问题诊断。在机构依申请对戒毒人员实施心理咨询和精神障碍评估过程中,使用人工智能和VR技术协助心理咨询人员完成诊断性会谈。例如,人机结合的辅助会谈技术可以通过调用戒毒人员吸毒史、基本信息、身体机能、行为表现、社会关系等信息化戒毒平台的多维数据,为心理咨询人员提供咨询对象的心理问题和外显行为发生的环境、背景信息,方便其进一步确定戒毒人员的心理精神症状是否与其身体疾病、紧张环境、并发症或新型毒品作用有关。为了帮助咨询对象恢复自我知觉以积极回应访谈提问,可由人工智能提示使用多种筛查量表中的对应问题,强化戒毒人员对提问关键词的情绪唤起水平。

第四,专线窗口连线专家协助治疗。经线上心理测评、初步诊断后,针对戒毒人员的精神障碍程度制订不同的处置方案。对于精神障碍程度较轻、尚未达到转诊要求的治疗对象,采用认知疗法、行为疗法、精神分析法等心理矫治方法帮助戒毒人员康复改善;对于有精神障碍倾向、危害自身的行为人,可在平台开放专线窗口,获取专业医疗资源进行视频咨询、远程问诊、协助诊断等。对于确诊重度精神障碍者,应依法定程序外出就医。平台的心理矫治信息系统应全程追踪记录戒毒人员心理诊断的发现过程、矫治疗法的施用情况、戒毒人员精神障碍症状的消退过程等。


阶段性矫治

基于分期分区戒毒管理模式,对具有精神障碍倾向的戒毒人员实施阶段性心理矫治。在实施生理脱毒、教育适应、康复巩固、回归指导“四区”管理及对应的“四期”戒治过程中,衔接做好戒毒人员临期心理评估和精神障碍筛查工作,加强对风险对象的观察、交谈、测试、检查以及心理发展数据库数据的动态调整,结合各期评估重点和心理诊断结果制订和执行相应的心理矫治方案。

第一,生理脱毒期风险筛查。通过入所评估了解戒毒人员身心基本情况并进行精神障碍风险初筛。具体包括组织开展心理测试、调查和诊断,判断是否需要转诊,制订初步矫治方案、建立个人心理档案等。对发现不宜转诊的精神病症人员,依照专线窗口连线的精神病专业医师提供的诊治方案,由机构戒毒医疗中心实施一周以上的临床监护治疗,在戒毒人员心理发展数据库中作出相应标注。

第二,教育适应期风险评估。心理咨询人员做好诊断分析、帮助指导及心理状况预测等心理评估工作,向管理人员提出风险预防的指导性建议。管理人员在日常管理活动中对于心理状况评估结果为高风险的戒毒人员应加强行为观察和问题反馈,及时将戒毒人员的异常行为表现录入平台,为其申请心理咨询和保护介入。

第三,康复巩固期对症治疗。高风险戒毒人员接受机构内心理危机干预、心理咨询、医生会诊等戒治措施,减轻或消除心理异常、精神障碍症状。心理咨询人员应密切关注高风险戒毒人员的心理和行为表现,督促其定期复诊。在戒毒人员出现严重心理问题或精神障碍症状时,配合管理人员实施管理和医疗处理。对于精神障碍病症严重、机构内心理治疗效果不佳者,及时开展精神病鉴定,依法变更戒毒措施。

第四,回归指导期跟踪协助。在完成机构内的心理矫治与精神病症康复治疗后,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前的心理健康水平应有所改善。机构心理矫治中心应持续关注出所人员的心理健康问题,通过建立随访电子档案与村(居)委员会、辖区派出所的回归照管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有效衔接。随访档案中应当包含出所人员心理测试结果、心理矫治历史数据、适应性心理康复计划等,向社区提供戒毒人员开放式管理的指导建议,协助戒毒人员重返社会。

(作者谢玲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副教授,孙美澄系西南政法大学刑事侦查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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