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地方金融监管局)依法编制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本《指南》遵循公正、公平、便民原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jrjgj.xinjiang.gov.cn,下同)查阅本《指南》。本《指南》的适用范围:地方金融监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是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管部门和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推进、协调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动公开下列信息:
1.地方金融监管局机关的机构职能、机构设置、领导成员、人事任免;
2.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
3.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报告及年度工作安排、工作规划等;
4.地方金融监管局工作动态,包括局机关的重点工作、重要会议、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等信息;
5.地方金融监管局本级预、决算及招投标信息;
6.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等服务信息;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主动公开的其他有关信息。
具体请登录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查询。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其他公开方式有:
1.报刊、广播、电视等。
2.其他公共媒体。
(三)目录编排体系
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按分类导航区、检索区和目录内容显示区编排设计。分类导航区提供主题和体裁分类查询功能;检索区提供信息标题和索引号的查询方式;目录内容显示区根据信息基本属性显示索引号、单位、类别、公开内容、公开时间、详细信息等项目内容。索引号是公众获取政府信息原文的号码;单位是具体负责提供该信息的单位名称;类别是信息所属的类别名称;公开内容是政府信息原文的主标题;公开时间是政府信息的生成时间;详细信息为政府具体信息页面地址,点击可查看详细内容。
(四)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获取方法
通过互联网登录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首页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浏览或使用搜索工具查找。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
(一) 依申请公开途径及时限。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获取或咨询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具体请在地方金融监管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参照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需填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答复时限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联系方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1-2950080
传真电话:0991-2950565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昆仑东街789号新金融大厦
(一)国家秘密;
(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事项;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公开后可能会影响依法检查、调查、取证等执法程序或者会威胁个人生命安全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地方金融监管局办公室主管地方金融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地方金融监管局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机关纪委举报,举报电话:0991-2950138。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