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落地见效,现结合实际,制定本业务工作方案。
全面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将企业在住房建设、自然资源、劳动用工、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和人员健康、文化和旅游市场、应急管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科研诚信、交通运输、涉税信息、知识产权、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电信监管领域合法合规信息核查等16个办理量大、办理时间相对集中的事项(详见附件1:事项清单)高效整合,集成办理。2024年8月前,实现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的高效办理。
第一阶段:按照本业务工作方案,采用“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模式,为自治区拟上市企业开具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等16个领域的合法合规信息核查证明材料。
第二阶段:根据自治区关于实施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相关工作安排,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牵头,在信用中国(新疆)网站设立专栏,为拟上市企业出具公共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上市专版,与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相衔接。上市专版数据基础为出证机关以普通程序作出的行政处罚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以及出证机关出具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需核查的其他公共信用信息。在确定的时间范围和领域范围内,由申请人申请出具相关信用报告,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记录明细进行展示,同时标注该违法违规记录的现行状态。拟上市企业可根据需要随时自主查询下载。对专项信用报告不能证明的事项,依照相关规定办理。
自治区范围内注册的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及其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企业,或者是自治区外上市公司、拟上市企业在自治区范围内注册的母公司、子公司等关联企业(以下简称“申请人”)。
2.受理条件
详见附件2:受理条件清单。
3.办理途径
申请人可通过登录“新疆政务服务网”、“新企办”APP、“新智助”自助终端的“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及政务服务中心“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以下简称“线下综窗”)等途径线上线下办理。
申请人在“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件事系统”)提交申请后,系统将办件申请信息准确推送至自治区相关业务部门校验并查询企业相关信息(可自主选择核查领域)。
各业务部门接收到申请信息及材料后,核查申请人相关信息,针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出具相关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证明,在7个工作日内将办理结果反馈至一件事管理系统。
申请人可在线查询并下载该核查结果文件或在“线下综窗”下载打印核查结果。(详见附件3:办理流程图)
(2)工作任务
①人工核查反馈核查结果。申请开具住房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和人员健康、文化和旅游市场、应急管理、科研诚信、交通运输、知识产权、水资源保护、消防安全、电信监管等13个领域合法合规信息证明,在一件事系统发起申请,一件事系统将申请材料及表单分派对应部门。各部门接收到申请信息及材料后,经办人员核查申请企业本领域有无违法违规行为,并将核查结果证明材料反馈至一件事系统,完成办结。
②系统自动反馈核查结果。查询公积金缴存、劳动用工领域合法合规信息,申请开具证明材料。在一件事系统发起申请后,“一件事”管理系统将相关申请信息实时推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云平台、社保公共服务平台。住房公积金管理云平台、社保公共服务平台自动生成核查结果证明材料并共享至一件事系统,完成办结。
③人工和系统复合反馈核查结果。核查企业在缴税纳税信息,申请开具证明材料,在一件事系统发起申请后,一件事系统将相关申请信息实时推送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税务部门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获取申请信息及材料,经办人员核查申请企业在缴税纳税信息,出具核查结果证明材料,并将核查结果证明材料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系统共享至一件事系统,完成办结。
待自治区关于实施以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的实施方案出台,具体业务方案另行制定印发。
(一)业务定标及技术定标。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配合部门优化办事流程,细化工作任务,明确业务定标,制定“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工作方案。(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文旅厅、卫健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化发展局、通信管理局,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税务局、新疆证监局)
(二)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配合部门根据本方案统一服务事项标准,认领、发布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各部门完成政务服务事项配置和服务指南维护,并在“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统一发布“一件事”服务指南,为自治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次告知”“统一入口”“统一标准”的服务。(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文旅厅、卫健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化发展局、通信管理局,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税务局、新疆证监局)
(三)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完成网络打通、接口挂接及联调上线工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配合部门根据《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技术对接规范》和技术工作方案完成办件收件消息接口开发,及“高效办成一件事”接口服务网关挂接工作,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配合完成联调上线。(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文旅厅、卫健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化发展局、通信管理局,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税务局、新疆证监局)
(四)提供基础能力及数据支撑。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各相关部门梳理并反馈数据共享需求清单(包括国垂系统挂载的数据目录),完成数据共享资源目录挂载。按照国家标准将所涉及的本行业的证照电子化,并推送至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在行业条线发布相关电子证照文件等。依托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好“一件事”申报过程中数据复用、电子证照共享调用等工作,由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提供技术支撑,实现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证照材料“免提交”。(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文旅厅、卫健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化发展局、通信管理局,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税务局、新疆证监局)
(五)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窗口设立。自治区数字化发展局协调各地有关部门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大厅)综合受理窗口(含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人员统一配备,制定综合受理窗口审查要点,协调督导各行业条线业务部门开展业务培训。依托“自治区高效办成一件事支撑管理系统”综合受理窗口实现统一收件和分发流转,由各地人民政府指导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推进实现“一事跑多窗”变“一窗办多事”。(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文旅厅、卫健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化发展局、通信管理局,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税务局、新疆证监局,各地数字化发展部门)
(六)统筹推进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与企业上市合法合规信息核查一件事。根据自治区关于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有关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全量归集本领域产生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新疆),并对数据的全面性、合法性、准确性负责,并及时补报自2022年1月1日起产生的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各有关单位依法引导办事主体使用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牵头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地方金融管理局;配合单位:自治区科技厅、人社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住建厅、交通厅、水利厅、文旅厅、卫健委、应急管理厅、市场监督管理局、数字化发展局、通信管理局,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自治区税务局、新疆证监局,各地数字化发展部门)
图文编辑:刘钰竹
责任编辑:李源
终审编辑:张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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