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厅党委第八轮巡察完成第二阶段进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4-09-11 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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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通运输厅党委统一部署,厅党委第八轮巡察派出4个巡察组对8个县处级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9月5日,巡察组在完成第一阶段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质量监督执法支队、塔城执法支队、克孜勒苏执法支队、乌鲁木齐执法支队的现场巡察后,正式进驻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局乌拉斯台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伊尔克什坦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巴克图口岸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和乌鲁木齐市国际道路运输管理局,开展第二阶段常规巡察。
巡察期间,各巡察组将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和交通运输厅党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要求,精准把握“四个聚焦”巡察监督重点,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紧扣被巡察党组织职责定位深化政治监督,推动厅系统各项事关长治久安的根本性、基础性、长远性工作落地落实,为推进厅系统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第二阶段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工作10天左右(9月5日至9月14日)。
第一巡察组:联系电话:18399956031。邮政专用信箱:新疆昌吉市A033号信箱,邮政编码:831100。
第二巡察组:联系电话:17397716707。邮政专用信箱:新疆塔城市A029号信箱,邮政编码:834700。
第三巡察组:联系电话:18690839596。邮政专用信箱:新疆阿图什市A019号信箱,邮政编码:845350。
第四巡察组:联系电话:19915254969。邮政专用信箱:新疆乌鲁木齐市A313号信箱,邮政编码:830000。
根据巡察工作规定,巡察组在被巡察单位办公楼、驻地宾馆等地张贴巡察公告,并附“码上巡”平台二维码受理信访。受理电话时间为10:00至22:00,受理信访日期截止2024年9月14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科室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方面处理。
(厅巡察办 康晶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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