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交投集团,各公路经营管理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全国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有关部署,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3年度交通运输防汛防台风工作的通知》(交应急函〔2023〕202号)、《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2023年公路防汛防台风及安全运行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3〕36号)、《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防办工作要求进一步做好防汛抗旱有关工作的通知》(新防汛办发电〔2023〕6号)、《关于贯彻全国暨自治区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的通知》(新防汛办发电〔2023〕5号)、《关于印发2023年全区防汛抗旱工作要点的通知》(新防汛〔2023〕4号)等相关工作要求,全力做好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防汛抗旱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安全平稳运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工作责任
全区即将进入主汛期,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2023年新疆北部、天山山区和南疆西部山区降水偏多,有发生流域性洪水和山洪地质灾害的可能。自去年冬天以来,东疆、昌吉州东部降水偏少,部分水库蓄水不足,预计今年全区高温日数偏多,可能出现阶段性高温热浪,有发生持续抗旱的可能性,防汛抗旱形势严峻复杂。各单位要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落实防汛抗旱新理念,坚持系统观念和底线思维,始终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为奋力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努力当好中国式现代化的开路先锋提供坚实应急保障。要清醒认识到我区自然灾害多发频发、今年气候状况总体一般到偏差、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等情况,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加强安全监管,细化风险防控和临灾避险措施,严防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强化风险防控和隐患治理
各单位要根据《交通运输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新交明电〔2023〕58号)及《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新交安监〔2023〕3号)部署要求,结合汛情灾情特点,开展精细化的汛期公路检查、巡查,深入查找安全隐患并及时整治;暂时无法消除的,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应关尽关,应停尽停,有效防控安全风险。一是综合应用自然灾害风险普查成果,对于灾害易发路段、长大下坡、高边坡等高风险部位和路段开展细致排查,对发现的隐患、病害和薄弱环节,要建立台账、强化管理、重点监控、严防死守。二是要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做好重点路段防汛工作。对地势低洼的公路下穿通道(隧道),加强排水设施、警示标志、水文标尺等的检查维护,加强水位变化监测,条件允许的要在公路积水点前后路段加强警示引导;对公铁并行交汇地段特别是上跨铁路路段,要加强对弃土场及边坡防护、排水设施的排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相关责任单位进行整治。三是加强桥梁防汛风险分析评估,对病害较为严重、基础冲刷风险较大、上下游汇水集中等桥梁,要密切跟踪汛情动态,防控桥梁垮塌风险。已安装结构健康监测系统的长大桥梁,要加强汛期监测数据的应用,分析大风、大流量运行等特殊工况下结构状态,为长大桥梁安全度汛提供技术依据。四是加强灾后排查治理,重点加强遭受洪水浸泡、冲刷的路基、桥梁、涵洞等设施的检查,严防次生灾害。坚决查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等行为,加强桥梁附近船舶停靠、锚泊、作业的安全监管,防止船舶走锚失控撞击桥梁,确保公路、桥梁安全运行。
三、突出行业特点,切实落实落细防御措施
各单位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和防汛抗旱机构协调指导下,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和行业特点,加强与气象、应急、水利、公安、自然资源以及新闻宣传等部门协调联动,合力做好会商预警、抢险救援、交通管控、信息发布及舆论引导工作,确保行业安全平稳度汛,同时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提供交通运输保障。公路运营方面要做好公路基础设施检查和抢通保通工作。按要求加强汛前、讯期巡查和隐患整改,确保排泄洪设施通畅。灾情发生后,在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及时组织力量抢通保通灾毁公路,畅通应急运输通道。加强汛期重点地区路网运行监测,确保重要点段监测视频传输稳定,及时发布路况信息,引导服务群众安全出行。道路运输方面要加强客货运输安全监管和应急运输保障。重点强化对“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的安全监管,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车辆检查维护和动态监控,结合当地气象预警和交通管控信息,及时调整运行安排。加强公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为汛期国家重点物资和人民群众生活必需品的运输提供保障。工程建设方面要加强在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监管。针对洪水、大风和地质灾害等,督促项目施工单位加强关键部位风险管控和重点作业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提前做好排险加固。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域设置施工驻地、加工场区等,切实加强施工、加工场区驻地周边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完善防汛施工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四、加强应急准备,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和报告
各单位要在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遵循属地为主原则,备齐备足各类公路交通防汛应急装备物资,及时完善防汛抗旱预案方案和防范应对措施,发生重大公路损毁灾害时,按照“先干线、后支线、先抢通、后修复”的原则,全力开展抢险保通工作。要建立跨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及时互通互报公路灾毁、交通管制等情况,共同采取措施,确保公路网运行正常,及时妥善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和险情。要强化公路网运行监测,主动加强与气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公安等部门会商沟通,及时掌握天气变化和汛情动态,分析研判公路设施受灾情况,聚焦洪水、泥石流等突出灾害,提前发布预警。严格落实24小时专人值班和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制度,切实增强值班值守工作政治敏锐性,信息敏感性和报送实效性,确保按要求及时、准确、规范报送事件信息和重要紧急情况。要常态化开展视频调度,应用信息化手段及时对本系统汛期日常值守、极端天气预警预防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指导。后续,我厅将把防汛抗旱工作列为交通运输行业百日攻坚行动重要任务之一,对各单位防汛抗旱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03年5月24日
抄送:厅运输处、建设处、公路处、农路处、路网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