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的通知
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政策法规处、运输管理处、安全监督处、建设管理处、公路管理处、农村公路管理处:
为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日常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数字化监管监察能力、安全生产监管网络化协同能力,实行风险隐患清单化数字监管,推动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新疆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和工程质量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安监系统”)目前已完成建设任务。根据厅领导相关工作安排,现就“安监系统”的推广使用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监系统功能介绍
安监系统当前主要功能包含: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察子系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管理子系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隐患管理子系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子系统、交通运输关键岗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考核评价子系统、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培训教育子系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数据分析与辅助决策子系统、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子系统、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子系统。
二、安监系统访问登录
安监系统访问地址:http://aj.xjjt.gov.cn:10099,操作系统应为Windows7及以上,安装Edge浏览器或谷歌、火狐等浏览器。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厅业务管理处室的账号/密码已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分配完成,如不清楚本单位账户或密码,请及时与系统研发工作联系人对接;各地州交通运输局下属各级管理部门由上一级部门统一分配账号;企业端用户账号由生产经营单位自行注册并登录,并选择直接监管单位的业务管理部门,及时填报企业安全生产基本信息,集团公司下级各子分公司账号由集团公司统一分配账号。
三、培训安排
根据各单位(处室)使用实际需求,针对“安监系统”的使用方法、信息填报、架构设置、工作流程等方面厅将指派技术服务人员进行线上授课培训。培训有关事宜请各单位与厅通信信息中心对接。
四、有关要求
(一)信息报送
一是各单位(处室)要尽快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负责“安监系统”的推广使用,并于2023年12月29日前将联络人员信息报送厅通信中心(详见附件1);二是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要尽快统计管辖范围内交通运输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和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数据,并于2023年12月29日前报送厅通信中心(详见附件2、附件3);三是后续厅将根据各单位(处室)用户活跃度和数据录入及质量情况每周进行通报,对系统使用情况进行排名并抄告厅领导,同时,将系统推广使用情况作为安全生产工作考核评价内容之一。
(二)使用要求
目前还没登录系统的厅属各单位、各地州交通运输局、厅业务处室尽快登录并熟悉系统相关功能,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规定,熟悉自己业务相关的系统和功能并会熟练操作,结合业务工作推广使用“安监系统”,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接入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后期正常使用后,如出现问题,按照此原则进行问责。各地州市交通运输局、厅属各单位(处室)要尽快督促管辖企业注册并登录系统填报数据(详见附件4)。
(三)及时反馈意见
为不断健全完善“安监系统”,确保该系统发挥作用,各单位(处室)在使用过程中针对发现的问题和需要补充完善的功能,及对此系统的建议意见、改进措施、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需经过内部讨论后形成意见建议及时反馈至厅通信信息中心(详见附件5)。厅将根据大家的建议和意见对系统的功能进行优化和完善,真正实现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方式,推进风险隐患图班化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数字化监管监察能力,切实提升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能力。
厅安监处联系人:李金江 电话:5281293
厅通信信息中心:马占英 电话:17699072511
系统技术支持: 王 磊 电话:18199328050
赵志军 电话:13681254376
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3年12月26日
抄送:厅有关领导,厅通信中心、路网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交投集团、中交新疆乌尉项目公司、各公路运营管理单位,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