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2022-04-20 12:43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文】
浏览量:次
单位名称: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
单位职能:
1、主要承担道路客运、货运物流、国际道路运输、城市客运、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员培训、汽车租赁、地方海事等行业管理的服务保障工作。
2、承担道路运输、地方海事行业运行监测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3、承担全区船舶检验有关技术服务工作。
4、承担道路运输票证印制等工作。
主要领导:
自治区道路运输发展中心主任 张楠
机构设置:
1、综合科。负责中心党组织、机关日常工作事务,承担文电、督办、档案、安全保卫、信访、保密等工作;负责中心党的建设、群团、党风廉政、组织人事及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督促相关处室做好服务工作,落实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中心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承办日常事务;负责中心会计核算、资金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中心财务预决算的编制和实施工作;负责中心政府采购的组织及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配合开展各类审计监督检查工作。
2、客运科。参与拟订自治区道路客运和城市客运的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承担全区道路客运、城市公共汽电车、出租汽车、城市轨道交通、汽车租赁、客运场站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客运、城市客运有关符合性审查工作;参与重点时段道路旅客运输服务保障和应急保障工作;负责全区道路运输牌证印制、发放和管理工作。
3、货运物流科。参与拟订自治区道路货运(物流)的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承担自治区道路货运、农村物流、城市配送、多式联运、货运场站建设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货运(物流)行业有关符合性审查工作;参与重点时段道路货物运输服务保障和应急保障工作。
4、国际运输科。参与拟订自治区国际道路运输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承担自治区国际道路运输事务性工作;承担国际道路运输行业有关符合性审查工作;参与国际道路运输对外交流与合作,承担国际道路运输对外交流合作机制的日常联络及事务级会谈的筹备工作,参与国际道路运输的协定、协议和纪要等文本起草、实施工作,承担国际道路运输线路(区域)开放可行性研究、拟订试运行方案、交换国际汽车运输行车许可证等专项工作;参与国际道路运输应急服务保障工作。
5、维修驾培与从业人员科。参与拟订自治区机动车维修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和从业人员管理的行业政策、发展规划和标准规范;承担自治区机动车维修检测、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和驾驶员培训等事务性工作;承担机动车维修检测、驾驶员与从业人员培训有关符合性审查工作。
6、安全应急与海事科。参与拟订自治区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政策和标准规范;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服务保障事务性工作;参与道路运输行业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协助开展道路运输行业综治、安保、反恐、维稳等事务性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应急管理及地方海事管理的辅助性工作;承担组织实施自治区范围内船舶检验工作。
7、科技信息科。参与拟定道路运输科技信息化发展规划、行业政策和标准规范;承担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数字化监管与服务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参与道路运输行业信息基础设施和数据与网络安全保护工作;承担道路运输行业的统计分析。
作息时间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办公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224号
联系方式:0991-52820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