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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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标题:关于开展2022年自治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工作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发布日期:2022-06-16

各高等学校: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与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衔接工作,加强自治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现就2022年高校教师岗前培训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自治区高等学校从事教学工作且尚未取得《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专兼职教师(与高校签订工作合同)具有副教授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免训

二、培训方式及内容

采用在线方式进行。培训内容分为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必修课程为4门,《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选修课程10门,需任选其中3门课程进行学习。必修课程以闭卷考试方式进行考核,选修课程以完成所选课程任务点的学习即为合格。

三、培训时间

培训学习时间:202271-711

培训考核时间:2022716-717

培训学习期间,参训教师要严格按照培训内容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学习时间截止后,平台将不再记录课程学习进度,课程学习进度未达到百分之百的教师不得参加考核。

四、报名与缴费

(一)名单报送

报名工作由各高校统一组织,各高校应于202261919:00前将2022年自治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和纸质版盖章扫描件,发送至新疆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二)在线缴费

按自治区发改委核准收费标准培训费每人480。参训教师2022622-23完成线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缴费的教师视为自动放弃培训。

五、培训实施

(一)在线学习

71日起,完成微信缴费的参训教师下载学习通客户端,通过电脑或手机凭个人账号密码登录平台(账号身份证号,默认密码:身份证后6位),进入平台进行在线学习。711日后学习时间截止。

)培训考核

修课程考核采取线上闭卷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和课程安排为:

71610:00-12:30,考试课程: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71710:00-12:30,考试课程:高等教育法规、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

)证书发放

对岗前培训考核合格的参训教师,经自治区教育厅审核通过后颁发《高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依据。

)其他

参加过高校教师岗前培训,但未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本次需参加全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参加2022年中西部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者,可免训。

六、相关要求

各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要求做好培训资格审核、推荐工作。

)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要负责做好培训管理工作科学编制培训实施方案,选配责任心强、工作能力强的人员组建项目实施团队,认真做好培训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要及时总结培训成效,编写培训绩效报告并自治区教育厅主管部门

(三)各高校要协助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做好参训教师培训管理工作,参训教师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按照培训课程安排认真完成在线学习,按时参加闭卷考试。

(四)缴费流程及学习平台使用手册获取请联系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五)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在线学习平台,鼓励参训教师分享线上学习成果,交流学习经验,展示学习过程和精彩瞬间,积极学习平台推送的拓展知识,开拓专业视野,丰富专业知识。

(六)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网络信息安全有关规定,不得通过在线学习平台发布与培训课程无关的内容。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学习和考试资格,并给予严肃处理。

新疆高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邱雪松、范雪婷0991-4333251

  址: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02号新疆师范大学昆仑校区教学主楼322

  编:830054

  址:http://gspx.xjnu.edu.cn/

附件:2022年自治区高校教师岗前培训报名表

                               自治区教育厅

                              202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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