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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员不得报名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
根据《关于做好自治区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新教厅〔2022〕121号),有下列情况的不得报名参加: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考生;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6)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参加相关省市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后,不得参加我区高职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升高职”单独考试和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