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建国同志提前退休的通知
奎独开党干字〔2022〕5号
开发区各部门(含派驻):
根据刘建国同志本人申请,经开发区党工委2022年第8次会议研究,同意刘建国同志提前退休,退休后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作委员会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