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9日-2024年1月15日(五个工作日)。
电话: 0992-3225650(兼传真)
通讯地址:奎屯市喀什东路17号,邮编833200
项目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奎屯锦疆化工有限公司3#封闭式煤棚项目 ⠂ |
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新征建设用地 |
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区,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东侧新征建设用地,地理坐标为E84°59'06.246",N44°24'04.889",项目新建储煤量10万吨的单层封闭式煤棚1座及附属输煤装置,总面积20088m2。主要功能为:原煤储存和转运,包括全封闭煤棚除铁间、破碎转运间、转运间、输煤管廊、消防道路、回车场。原料周转量为50万吨/年。 项目总投资60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8万元,占总投资的2.1%。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后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同步做好垃圾清理和地貌恢复工作。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车废水。洗车废水排入洗车平台配套的沉淀池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三)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运输、卸煤、储煤、推煤、转运、破碎等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运输、卸煤、储煤、推煤、转运产生的颗粒物,通过洒水降尘、雾炮、封闭煤棚及冲车辆洗降低无组织颗粒物的逸散。破碎过程在封闭破碎转运间内进行,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无组织形式排放,处理后的煤灰返回输送带。废气排放执行《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中表4、表5煤炭工业有组织、无组织排放限值。 (四)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润滑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至自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或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沉淀池污泥、破碎车间产生的铁质杂物,自行贮存后,委托外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相关承诺文件:无 |
新疆安坤消防科技有限公司灭火器与干粉生产项目 |
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区电子装备产业园(跨境一期)标准厂房4-1号 |
新疆安坤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
新疆朗泰晟源工程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一区电子装备产业园(跨境一期)标准厂房4-1号,地理坐标为E84°57'08.247",N44°23'35.423",项目新建1条干粉生产线、1条干粉灭火器生产线、1条水基型灭火器生产线、2座800m3储罐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 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占总投资的0.48%。 |
项目在工程设计、建设和运营后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达到以下要求: 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明确有关环保责任,制定科学合理的施工计划,严格控制施工活动范围,规范施工行为。工程弃料、弃土等要妥善处置、及时清运。施工结束后同步做好垃圾清理和地貌恢复工作。 (二)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进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排入奎屯润通排水有限公司。 (三)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是喷塑粉尘及固化有机废气、液化气燃烧器燃烧废气、投料、研磨、筛分粉尘。喷塑粉尘、固化有机废气经袋式除尘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液化气燃烧器燃烧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投料、研磨、筛分粉尘上方分别设置集尘罩,经袋式除尘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无组织废气加强做好车间密闭、机械通风。废气排放执行《伊犁州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NOx不高于50mg/m³排放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限值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四)噪声 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限值。 (五)固体废物 本项目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油桶、废导热油及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润滑油(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49-08、900-214-08)、废活性炭(HW49烟气、VOCs治理过程(不包括餐饮行业油烟治理过程)900-039-49)。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至自建的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或处置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弃包装袋,定期外售给废品收购站;除尘器收集粉尘,收集后自行综合利用;筛分杂质,收集贮存后定期交由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单位。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管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相关承诺文件: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做出批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