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聚氰胺精制提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决定的公示

来源:奎屯-独山子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日期:2024-07-09 16:07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79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79日—2024715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3225692(兼传真)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受理日期

1

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三聚氰胺精制提纯项目

(点击可链接报告表全文)

奎屯市喀什东路98号,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吐鲁番天熙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2024-7-9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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