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4年8月6日经开区环境保护局受理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8月6日—2024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2-3225692(兼传真)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受理日期 |
1 |
三聚氰胺熔盐炉燃料清洁低碳化工艺技术改造项目、三聚氰胺一期熔盐炉燃料清洁低碳化升级项目(点击可链接报告表全文) |
奎屯市喀什东路98号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院内 |
新疆锦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024-8-6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