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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服务;其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服务;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服务

来源: 日期:2024-06-25 10:06 点击:[次] 【字体: 【打印本文】

规划建设局审批服务事项
序号 部门 服务事项 所需材料 审批时限 政务服务事项类别 政务服务事项性质 备注
1 规划建设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需提供文件资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所属单位行政公章)
1、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处加盖公章)正反面打印;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该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原件经受理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4、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应提供彩印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5、消防设计文件(包括消防设计专篇、全套施工蓝图及设计变更图纸)及电子送审光盘,应逐页加盖设计单位资质章、施工图审查专用章,且在有效期内(注:设计施工图按类别装订,标注图名)
6、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及审查报告复印件;施工图审查机构营业执照及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所有资料提供扫描件并标注提名,提交的材料请使用A4型纸打印。
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许可
2 规划建设局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需提供文件资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所属单位行政公章)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表正反面打印,需在表头“建设单位”处加盖建设单位行政公章,尾页“单位确认”处应加盖技术机构、技术服务机构、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行政公章)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报告(新建工程、内装修及消防改造工程均应提供内容完整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b. 竣工验收报告需技术服务机构、设计、施工、建设、勘察、监理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加盖资质章、工程专用章等;c.竣工验收报告需提供原件,不得彩印、复印;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经受理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5、新建、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应提供彩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提供复印件)
6、该项目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资料(原件经受理核实后留存复印件);如需提供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的(注:申报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该项目工程未在我局消防进行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单位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全套竣工图:总平面图、建筑、水、电、暖通;(每层平面图;消火栓平面图、报警点位图;喷淋平面图;防烟排烟平面图;泵房、控制室平面图;以上系统图)及隐蔽工程记录(消防设施竣工图为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蓝图,需逐页加盖施工单位行政公章,竣工章,施工图审查专用章,设计单位资质章;
10、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需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承诺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提供原件)。
11、补办验收项目需提供城市配套费发票复印件;钢结构、钢架结构厂房、库房,需提供供货方防火涂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并逐页加盖供货方单位公章,材料进场抽样送检检测报告(合格),需提供防火涂料涂层厚度鉴定报告(合格);
12、所有资料提供扫描件并标注题名(提供光盘)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许可
3 规划建设局 其他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需提供文件资料:(申请人提交的复印件,需逐页加盖所属单位行政公章)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表正反面打印,需在“建设单位”处加盖尾页“单位确认”处应加盖技术机构、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行政公章)
2、建设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新建工程及消防改造工程均应提供内容完整有效的竣工验收报告;b. 竣工验收报告需技术服务机构、设计、施工、建设、勘察、监理单位法人签字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不得加盖资质章、工程专用章等;c.竣工验收报告需提供原件,不得彩印、复印;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报告,消防设施调试报告为消防施工单位自行调试的记录,需逐页加盖施工单位行政公章)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原件经受理核实后留存复印件)
5、新建、扩建工程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许可证应提供彩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提供复印件)
6、该项目工程质量及安全监督资料(原件经受理核实后留存复印件);如需提供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的(注:申报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7、建设单位需提供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及施工图审查报告;
8、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全套竣工蓝图:总平面图,建筑图、设施图(水、电、暖通)每层平面图;消火栓平面图、报警点位图;喷淋平面图;防烟排烟平面图;泵房、控制室平面图;以上系统图)及隐蔽工程记录(消防设施竣工图为施工单位出具的竣工蓝图,需逐页加盖施工单位行政公章,竣工章,施工图审查专用章,设计单位资质章;
10、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需提供:《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承诺书》《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报告》(由第三方检测单位提供原件);
11、补办验收项目需提供城市配套费发票(复印件);钢结构、钢架结构厂房、库房,需提供供货方防火涂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并逐页加盖供货方单位公章,材料进场抽样送检检测报告(合格),需提供防火涂料涂层厚度鉴定报告(合格);
12、所有资料提供扫描件并标注提名(提供电子资料光盘);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确认
4 规划建设局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1.按规定填写、盖章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等)(复印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
4.施工单位出具的施工场地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的证明(原件)
5.《中标通知书》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原件)
7.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安全监督注册登记表(原件)
8.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原件)
9.开发区社会经济发展局的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
10.外地施工(监理)企业提供进疆登记备案表(复印件)
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 行政权力事项 行政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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