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8月21日

关于印发《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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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信息管理员 日期:2019-09-25 来源: 信息管理员 浏览次数: 【字体: 【打印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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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教育局、科技局、妇联:


2019年10月16日是第39个世界粮食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自治区妇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现将《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科技厅       自治区妇联


                                                      2019年9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全社会爱粮节粮意识,做好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19〕236号)精神,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举办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引导新闻媒体加强爱粮节粮宣传,强化全社会对粮食安全形势的认识,普及科学健康膳食知识,提高公民爱粮节粮意识。同时,加快推进粮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产品供给,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着力确保粮食有效供给,着力促进种粮农民持续增收,构建更高层次、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粮食安全保障体系。


二、活动主题


世界粮食日主题:行动造就未来 健康饮食实现零饥饿;


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扛稳粮食安全重任 建设粮食产业强国。


三、活动内容


(一)确定公布10个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为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在全区范围内确定公布10个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以基地为抓手,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倡导引领爱粮节粮社会新风尚,牢固树立粮食安全人人有责意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各地(州、市)推荐的基础上,会同有关部门评审确定10个“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择优推荐1-2个教育基地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


基地的主要职责。一是按照自治区及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单位的统一安排,积极承接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有关社会实践、合作交流、主题宣讲等工作任务。二是根据本单位地域、行业、职能等特色优势,创新载体、丰富内容,面向家庭、学生、职工等不同群体,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三是组建相关业务团队,保障必要工作条件和运行经费,不断提高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质量和水平。四是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天数不少于15天,接待人数不少于500人次。具备粮食种植、收购、仓储、加工等全产业链的单位优先予以考虑。


基地的管理原则。一是分级确定公布。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由自治区有关部门组织确定,接受自治区有关部门委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各地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由各地有关部门单位组织确定,接受各地有关部门单位委托开展工作、履行职责。二是严格管好用好。严格界定基地确定公布与各类创建示范的区别,紧扣“公益性宣传教育”这一核心职能,切实加强基地运行管理,严把入口、优中选优,定期考核评估,建立健全退出机制,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基地工作质量和效果。三是科学规划布局。统筹利用各类社会公共资源(中小学校除外)和粮食行业现有条件建设基地,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积极参与,创新技术手段,丰富传播载体,努力放大基地宣传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


(二)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围绕2019年主题,广泛组织开展爱粮节粮和粮食安全保障调研活动。10月16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会同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在乌鲁木齐市分会场举办主题宣传现场活动。


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要积极会同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组织专家和“访惠聚”驻村工作队进社区、进农村开展爱粮节粮知识讲座,组织咨询服务和发放宣传单,走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对粮食问题进行摸底调研,认真倾听农民对国家粮食政策的意见建议,深入了解粮食安全方面存在的矛盾隐患;面对面宣传国家粮食生产政策,讲解粮食生产、收获、运输、保管等方面的科技知识,提高农户粮食种植和收储技术水平等活动。


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要推动粮食产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着力确保粮食有效供给;依托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向农户宣传推广“代清理、代干燥、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等“五代”服务,提高粮食产后专业化服务水平,减少产后损失;依托国家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向农户宣传推广粮食品质测报和监测、科学储粮技术服务,促进农民增收增效。


(三)组织媒体宣传报道。加强与主流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围绕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主题,充分报道我区爱粮节粮工作以及各部门开展活动情况,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减少粮食损失浪费。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与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联合于10月16日在《新疆日报》、《乌鲁木齐晚报》、天山网等主流媒体上就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等内容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粮食、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网站上宣传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爱粮节粮知识等内容,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管理部门要结合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主题,在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期间,大力宣传粮食人“宁流千滴汗、不坏一粒粮”的光荣传统,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大力宣传粮食人“为耕者谋利、为食者造福、为业者护航”的初心和使命。各地农业、教育、科技、妇联要结合本系统、本单位和本部门实际,精心组织实施2019年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和形式,提高活动的群众参与度,做到重点突出、讲求实效。


各地要积极组织农村、城市社区、大中小学校、大中型企业、粮食经营企业、餐饮企业开展爱粮节粮现场宣传活动,通过举办爱粮节粮宣传图文展示、粮油食用安全知识讲座,张贴悬挂宣传标语、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材料等形式,增强宣传效果。


四、进度安排


1.准备阶段。各地(州、市)粮食部门会同各地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按照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前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备案。


2.实施阶段。活动期间,各地(州、市)有关部门按照本通知要求和本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推荐上报、粮食安全保障调研、宣传报道等相关活动。


3.总结阶段。10月25日前,各地(州、市)相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活动情况(含总结报告、活动图片、视频材料等)报送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五、开展活动的保障措施


(一)密切配合,加强领导。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上下协同,加强领导,落实人员,形成合力,切实把各项宣传活动组织好,提高宣传实效。


(二)精心组织,注重实效。各地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要密切合作,从本地实际出发,扎实有效地开展活动,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三)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宣传活动的开展。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负责本地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系列宣传活动。 


(四)勤俭节约,确保安全。活动期间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勤俭节约办活动。组织集体活动时,要严格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责任,确保活动安全顺畅。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联系人:丁宝灯,艾孜买特·艾斯哈尔,电话:0991-2355384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李静,电话:0991-2866372 


自治区教育厅


联系人:臧存艳,电话:0991-7606078


自治区科技厅


联系人:史媛,电话:0991-3838217


自治区妇联


联系人:隋建,电话:0991-2311017

 

附件:1.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情况表


    2.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标语


附件1 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情况表.doc


附件2 世界粮食日和粮食安全宣传标语.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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