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
宣传周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和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增强全社会爱粮节粮意识,根据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部、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妇联《关于做好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国粮发〔2020〕2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方案。
一、活动主题
10月16日是世界粮食日,今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将全球活动主题确定为“齐成长、同繁荣、共持续。行动造就未来。”近期,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在全球范围扩散蔓延,全球粮食供应秩序面临严峻挑战。为此,粮农组织呼吁,全球各国团结一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粮食体系的可持续性和冲击抵御力,帮助最弱势群体恢复生活。在政府通力合作的同时,每个个人也应该有所作为,从自己做起,从小处做起,从家庭做起,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培养有利于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饮食习惯,共同致力于维护全球粮食安全。
10月16日所在周是我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主题是“端牢中国饭碗 共筑全球粮安”。手中有粮、心中不慌在任何时候都是真理。我区是粮食产销平衡区,虽然近几年粮食丰产丰收、库存充足、储备充裕,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区粮食增产面临的水土资源、生态环境压力越来越大,粮食种植比较效益不高,粮食稳产增产难度日益增大,粮食供需将长期处于紧平衡状态。保障粮食安全,既要保证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也要减少运输、储备、加工等流通环节的粮食损耗,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减少“舌尖上的浪费”。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主题宣传现场活动。在疫情防控条件允许下,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将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于10月16日在乌鲁木齐市举办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现场活动。现场以图片、视频等多种方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粮食安全重要战略部署,展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主题、活动内容,展示自治区爱粮节粮之星、粮安之星、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等先进典型,展示爱粮节粮优秀征文、粮食安全主题优秀动漫等各类主题作品。各地(州、市)相关部门要结合当地疫情防控实际,组织开展主题宣传现场活动。
(二)组织申报第二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为建立健全粮食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2019年我区确定发布了新疆工业经济学校(新疆经济贸易技术学院)、新疆仓麦园有限责任公司等10家单位为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各地以基地为抓手,面向社会公众广泛开展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取得了较好成效。为进一步发挥基地作用,今年继续确定发布自治区第二批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重点是粮食储备企业、加工企业、主食加工企业以及粮食产业园区。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要认真组织推荐,并于9月15日前报送《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及相关材料。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将确定发布第二批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并择优向国家有关部门推荐为全国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备选单位。
(三)“公众走进粮食安全”系列宣教活动。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围绕“端牢中国饭碗 共筑全球粮安”主题,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作品征集、云课堂、随手拍、开放日体验日等“公众走进粮食安全”系列宣教活动。
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组织本地粮食企业、粮食质检机构、科研院所面向大中小学生、社区居民、媒体记者等社会公众,举办开放日、职业体验、主题实践等活动。要组织专业力量“走出去”,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普及讲解粮食安全科普知识、营养健康常识等。要向城乡居民发放爱粮节粮科普手册,宣传科学膳食和家庭储粮知识。要向南疆四地州种粮农民发放《农户科学储粮知识手册》,减少家庭储粮损失,向南疆四地州粮食收储企业发放《南疆粮库储粮技术手册》,提高南疆科学储粮、绿色储粮水平,减少粮食储存损失。要积极开展粮食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损失浪费课题调研。
各地(州、市)教育部门要组织引导大中小学生积极参与各类粮食安全形势教育、粮食科学知识普及、粮食安全主题体验实践等活动。
各地(州、市)妇联要号召全疆广大妇女做爱粮节粮的践行者,做文明健康家庭的倡导者,做弘扬时代新风的推动者,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珍惜来之不易的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切实培养节约习惯。
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中小学爱粮节粮教育社会实践基地、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地(粮食类)要结合各自特色优势,创新载体、丰富内容,自主开展形式多样的粮食安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具体方案,周密部署策划,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
(二)广泛宣传报道。认真组织开展2020年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宣传报道,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面。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微信公众平台、抖音、快手等媒体,广泛宣传普及粮食安全理念和知识。
(三)确保活动安全。根据疫情发展形势,若届时无法举办自治区现场活动,将网络直播(或转播)国家相关部门举办的主会场活动、主题展等。各地要根据本地疫情防控工作实际,合理确定活动举办方式,防止聚集性感染事件发生。要高度重视安全防护,严格落实应急预案,同步部署消防、交通、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四)认真开展总结。各地(州、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农业农村、教育、科技、妇联等部门单位要认真总结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做法及意见建议,并于10月20日前将工作总结、相关材料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厅、教育厅、科技厅、妇联。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人:丁宝灯、艾孜买特·艾斯哈尔,电话:0991-2355384,邮箱:595909956@126.com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联系人:刘艳祥,电话:0991-8568890
自治区教育厅联系人:臧存艳,电话:0991-7606078
自治区科技厅联系人:史 媛,电话:0991-3838217
自治区妇联联系人:隋 建,电话:0991-2311017
附件: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
附件
自治区粮食安全宣传教育基地申报表
推荐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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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用于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场地面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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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放天数: (天/年) |
预计年受众人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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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简要情况:(不超过3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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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内容:(不超过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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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开展粮食安全主题教育有关情况:(不超过500字;有照片、视频等材料的,可发送至:595909956@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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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