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信息公开工作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以深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提升的质量和实效,积极助力粮食和物资储备改革发展。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规定, 本年度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我局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打算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门户网站(www.ebonypicts.com)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邮编:830002;联系方式:0991-2355240】。
一、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政务工作部署
局党委高度重视工作,多次召开会议部署如何推进自治区粮食局信息公开,促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营造粮食科学发展发展的良好环境,着眼于建立政务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使成为自觉的意识和行为。一是调整充实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由局党委统一领导,局长全面负责,一名党委委员、副局长具体分管,办公室牵头协调,各处室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重新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落实的各项要求,做好协调和监督检查。二是加强工作统筹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8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58号),根据自治区推进工作的有关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印发了《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19年工作要点〉,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据统计年度工作要点基本得到落实。三是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考核体系。在2019年制定的《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机关绩效考核办法》中,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占考核总分数分值的20分,要求各处室把政务信息公开、办事公开与业务工作统筹开展,做到权责一致,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经常性、连续性、稳定性。
二、统筹兼顾,强化工作落实
按照局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区粮食流通工作实际,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新思路,扎实开展工作,大力推进“五公开”,推动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一)加强规范化建设
一是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管理办法。明确“在公文产生的过程中同步确定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种属性,属主动公开的,应及时通过适当途径发布”,并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文专用单》上列入“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公开”三种选项,供发文处室(单位)选择勾选。今年,我局主动公开74件。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时在网上公开。二是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规范性文件合法审查制度。坚持依法行政,对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法定权限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及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由局政策法规处进行全面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审查不通过的不予制定。三是制定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政务信息报送制度。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明确以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名义向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信息督查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信息处报送的政务信息,通过“处室起草、局办公室保密审查、分管信息局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核签发”才能由局办公室统一报送,累计上报信息115条,倍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内部刊物采用12条,被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采用16条,在自治区58个政府部门(直属机构)中排名第20位(二级局第1位)。积极与各新闻媒体合作,做好粮食和物资储备行业新闻宣传工作,严格“三审三校”对外信息发布审批制度,累计发布信息4649条,其中网站1554条、微信2466条、电子屏629条。
(二)加强平台建设
一是加强局门户网站建设。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细化局门户网站板块设置,目前共设置导航栏目8个、一级栏目13个、二级栏目42个,三级栏目36个,发布信息1554条。其中,结合粮食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文件”“小麦收储制度改革”“夏粮收购”“优质粮食工程”“媒体声音”等栏目,着力加强涉粮政策公开解读,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今年发布政策信息12条,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设置“领导信箱”“信件答复”“咨询投诉”“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栏目,8名局领导及处室负责同志在线与群众互动交流11次,受理答复群众信访咨询8件,举办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暨2019年夏粮收购政策新闻发布会,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设置“在线办事(政务服务)”栏目及时公布办事指南、项目申报、权责清单等内容,为群众办理涉粮业务提供便利。设置“信息公开”栏目,及时公开信息公开条例、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信息公开目录、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等信息。二是加强“新疆粮食”微信平台建设。共设置“新闻头条”“发声亮剑”“收储改革”“科普粮识”“专题活动”“信息快报”“行业风采”等栏目11个,及时转发自治区主流媒体讯息,宣传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和会议精神,发布粮食流通工作重要信息,展示粮食改革发展新业态、新面貌,1至12月发布各类信息1554条,关注人数从2016年的130人增加到现在的近4115人。三是加强与自治区主体媒体合作拓宽公开渠道。主动与新疆电视台、新疆日报、天山网等自治区主流媒体合作,重点加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政策、粮食产业经济、粮食安全白皮书等内容的宣传,联合制作发布新闻报道30余篇,联合制作电视类宣传节目1期、电台2期、网络1期,开展新疆面粉品牌宣传。四是通过主题活动提高粮食社会认知度。结合夏粮收购督查、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地储粮库存检查、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访惠聚”驻村工作和民族团结结亲活动,深入地州、县市和粮食购销企业、种粮农民家庭,开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央储备粮管理条例》、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政策、粮食收购政策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粮食科技活动周、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增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粮食安全意识。
(三)优化政务服务, 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
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推进“放管服”改革在部署在落实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涉及我局“放管服”改革主要任务进行分解并提出相关要求及措施,确保改革顺利进行。一是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做好涉及我局的“粮食收购资格许可”和“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两项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工作。于2014年将“粮食收购资格许可”下发至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我局做好监督指导工作。目前,县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已有效承接该项行政审批事项,相关办理情况通过网络进行公示。按照改革要求,我局于2016年取消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自治区地储粮油承储资格认定”。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将“军粮供应站资格、军粮供应委托代理资格认定”审批事项作为自治区本级工商登记后置审批项目。动态管理编制权责清单,共保留行政权力事项3类13项(其中行政许可类1项、行政处罚类9项、行政检查类3项)。二是完善小麦收储制度改革政策。在自治区小麦收储制度改革中,我局牵头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管理操作规程(试行)》、《2019年自治区小麦收购应急预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实施细则》、《新疆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以及贷款贴息政策,确保改革顺利推进。三是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扎实开展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对全区纳入清查范围的358个库点、2462个货位的702.43万吨库存粮食数量和质量进行了全覆盖清查,共扦样2134份,质量指标达标率97.41%、储存品质指标宜存率99.94%、主要食品安全合格率99.53%,全区政策性库存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扎实开展小麦收储制度改革和夏粮收购监督指导工作,先后派出7个调研指导组深入地县粮食收储库点、小麦粉加工企业进行了专题调研指导,做到了产粮大县和重点面粉加工企业全覆盖。在所有粮食收购站点公开自治区、地州市和县市监督举报电话,安排专人值守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截至目前,全区共查处垄断市场价格、设置区域壁垒等投诉举报电话9起,与上年相比大幅下降。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实现零投诉。
三、加强教育培训,提高依法公开、自觉公开意识
把推行及信息报送作为机关业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教育引导机关干部主动做好。一是加强机关党员干部的教育。组织大家重点学习法规和政策规定,进一步加深对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及考核办法,充分认识推行、信息公开是落实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努力把全局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推进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强培训。利用各种会议和集训培训的机会,对全局工作进行指导,帮助各处室工作人员掌握工作要求和方法。三是加强工作学习交流。组织各处室、政务信息工作人员进行座谈,分析情况、交流工作、总结经验、相互学习,进一步提高粮食信息报送工作水平。
目前,我局总体效果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和工作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有时忙于日常事务,主动公开还不够及时;公开形式还有待通过新媒体进一步多样化,不断满足公众对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信息的需要。下一步,我们将在自治区办公室的指导下,进一步提升的质量和实效,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