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8   浏览次数:   【字体: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2022年度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由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本报告可以从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网站(http://lswz.xinjiang.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办公室(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246号;邮编:830002;联系方式:0991-2355248)。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工作,强化社会监督,稳定社会预期,为保障全区粮食安全营造良好氛围全年累计对外发布信息1329条,同比增加28%。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公开主要业务动态。在官方网站设置物资储备、粮食储备、执法督查、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安全仓储与科技、财务审计、人事工作、政策发布等专项业务模块,及时公布相关政策文件19条和工作动态104条发布粮食价格监测信息52期,小麦收购情况报告25条。二是加强政策发布解读采用一图解读、新闻播报、在线访谈等多种方式宣传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粮食安全保障条例》。对2022年新颁布实施的《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办法》《自治区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办法》等行政规范性文件发布政策解读共计7篇。7月7日,召开2022年新疆夏粮收购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区2022年夏粮收购工作资金、仓容等准备情况,分析预测收购形势,公布收购价格稳定社会预期三是及时回应社会。办理领导信箱5件,在线访谈栏目关联《2022年新广行风热线》特别节目,解答关于夏粮收购过程中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2年,我局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整合优化官方网站栏目,设置新闻中心、、业务频道、党建工作、政策发布、机构概况等常规栏目,开设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专题栏目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等特色栏目

(五)监督保障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纳入单位内部绩效考核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要求。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14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第二十条第()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在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但还有薄弱环节:一是主动公开意识还不够强;二是公开信息形式不够丰富;三是意见征集工作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局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力度优化政务公开服务,不断提高质量和水平。一是加强组织学习《条例》和有关工作的新要求,扩大主动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深度。二是提高政策信息发布质量,改进发布方式,采用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发布信息,提升政策信息可读性三是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做好意见征集工作,完善意见反馈机制和渠道,提高意见征集和反馈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2022年度未发生收取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的情形

自治区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2023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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