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管,保障公众用械安全,根据《2023年自治区医疗器械抽检工作方案》,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监督抽检工作,完成抽检任务301批,共8批不符合标准规定,其余均检验合格,现将医疗器械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及有关情况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对于公告中抽检结果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涉及的相关单位,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据有关法律法规采取风险控制措施,予以查处。
特此公告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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