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已于2019年8月26日发布《关于启用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为确保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新版许可证书换发工作,现就换发新版证书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请各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部门)按照《公告》要求,做好辖区内药品零售、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发新版许可证书工作。
二、尚未换发新版证书的各药品生产、经营(批发、零售连锁总部)等相关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及时填写换发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相关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和原《药品生产许可证》等许可证书正副本扫描件发至邮箱603740324@qq.com。
三、2019年9月10日以后,已提交换发、变更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申请的企业不用提交换发新证申请,我局将在办理换发、变更申请的同时予以换发新证。
联系人:张少奇
联系电话:4336127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
2020年 第51号换发新版《药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2020年 第51号换发新版《药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020年 第51号换发新版《放射性药品使用许可证》申请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