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起草了《关于优化药品生产许可换发审批流程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请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7日前。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件:zhangshaoqi@yjj.xjaic.gov.cn
2.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518号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许可审批处
3.联系人:张少奇 联系电话:0991-4336127
附件:《关于优化药品生产许可换发审批流程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6月19日
优化药品生产许可换证流程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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