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2018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03-13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自治区民政厅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聚焦总目标、落实总目标、服务总目标,深化改革,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不断增强公开实效,有效保障了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工作主要成效

(一)健全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分工

根据领导人事调配和工作任务,及时调整民政厅领导小组,进一步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2018年工作要点,对工作进行了部署,明确厅办公室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实施,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各业务处室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本处室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具体抓落实。建立了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建设,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有效开展。

(二)加强公开解读回应促进政策落地见效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针对社会、媒体关注热点,加大社会救助类方面信息公开力度。结合自治区扶贫攻坚社会保障兜底脱贫专项行动工作开展,及时公布各项社会救助政策和兜底扶贫政策措施,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兜底扶贫新纳入农村低保数量、兜底保障标准、2018年低保提升标准等一并向社会公众给予公布,向社会宣传公布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政策;同时,还通过动态信息、政务信息、网站推送、广播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城乡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灾民救助各类社会救助标准、资金情况等信息,把政务信息公开与维护群众利益相结合,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简化办事程序,及时解决了基层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严格按要求公布预决算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二是规范编制权责清单。结合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优化,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7月至11月,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先后三次组织相关处室,就民政厅37项政务服务事项逐一编制目录清单,逐一细化实施清单,将每一个事项分解细化为90余个子项,逐项填写,反复修改、及时上报,11月,根据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要求,通过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开展数据录入和上传工作,已完成全部37项目录清单和60%的实施清单录入工作。同时,认真做好向兵团授权工作。依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的决定》(新政发〔2018〕7号)精神,协调相关处室,先后三次对32项向兵团授权事项逐一制定落地实施方案并反复修改完善,报批后,于2018年7月3日正式向兵团民政局发函授权,就每一个具体事项依次作出说明,实现授权事项“无缝衔接”和“精准落地”。

加强平台建设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

一是按照《加快推进全区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实施方案》精神,以民政厅门户网站为主阵地,对民政厅门户网站进行了重新改版设计,不断完善网站的栏目设置,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完善了民政各项业务和“访惠聚”“民族团结一家亲”“精神文明建设”专栏,进一步加强网站在线办事、行政职权服务指南及流程图等功能设置。全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451条,“厅长信箱”回复社会公众各类咨询信函32件。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的37项民政行政职权全部予以公开。

二是稳步推进民政综合业务平台建设。根据民政部对民政信息系统建设规范和标准,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对民政业务信息平台的应用需求,积极建设“全需求、全业务、全流程、全关联”的民政业务平台,努力提升民政工作效率。平台应用涵盖了全区所有民政业务,实现了自治区本级、地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应用。目前,已经完成架构、部署、压力测试、培训(视频会议远程)。2018年7月完成初步验收,正在对各业务系统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督促承建方进行整改;对系统架构上存在的不足请专业人员进行论证,要求承建方完善结构,确保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最大限度的符合建设要求和规范标准。

三是根据标准地名数据库二维码系统建设工作的具体要求,完成了设计院的系统调研、设计、政府采购、项目招投标、网络环境架构部署工作。针对婚姻登记系统使用年限较长,经常出现地州、县市级婚姻登记网点无法登录等问题,从系统的部署、应用、管理等层面完成婚姻登记系统的升级改造工作,确保了系统畅通运行。

四是加强网站安全保障,认真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利用民政综合业务平台建设的契机,积极推进三级等保的网络架构,计划在综合平台完成之际,推进网络系统三级等保的评测,然后根据评测结果逐步完善三级等保。同时,加强日常维护的巡检工作,确保厅机关办公设备和终端的正常运转,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严格落实制度规定,推进制度化规范化

    一是严格公文公开属性。在厅工作领导小组和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保密规定管理和学习教育,建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的源头认定、流程界定等机制。拟制、办理公文时,必须按程序进行密级属性和公文属性审查,明确该文件的公开属性(即“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随公文一并报批。对确定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在拟制、办理公文时,标注“此件公开发布”的字样。在起草政府政策性文件代拟稿时,对公开属性提出明确建议并说明理由,对没有明确公开属性建议的,或者没有说明不公开理由的,均予以退文。

二是认真做好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采集报送,全年通过信息专网向自治区党委、政府报送民政业务政务信息303条,被采用54条。积极与新疆电视台、新疆广播电台、新疆日报、新疆经济报等媒体沟通联络,宣传报道民政工作。全年协调开展采访45次,及时将民政最新惠民政策措施向社会公众予以公布。

    二、存在主要问题

    面对当前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民政厅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一是的工作机制、工作效率和服务意识等方面有待提升;二是政公开形式比较单一、政府信息公开尚不全面,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够,制度建设相对滞后;三是有的环节仍然存在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对工作相关工作内容、性质、办事程序等还不够了解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按照中央和自治区的要求,不断推进民政系统工作。进一步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做好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落实衔接工作,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积极推进行政审批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建设互联互通的民政政务信息平台,持续推进信息网络系统全覆盖,促进各地民政服务信息的公开,不断提升和规范民政政务信息服务水平能力。

(二)依照主动公开目录内容和范围,进一步做好公开信息的发布更新。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修订完善信息公开的目录内容和范围,按照“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积极主动做好目录信息的及时发布和更新,以及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和答复工作。

    (三)根据“互联网+政务服务”标准,不断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大力加强民政门户网站建设,着重拓展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在线办事、公众参与”的三大功能,努力提高网站的服务功效,充分发挥新疆民政门户网站作为的第一平台作用和对外宣传的窗口作用,推进电子政务资源整合,提高政务服务能力和效率。

(四)围绕人民群众的期待,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能力水平。按照自治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部内各相关单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增强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等相关业务研讨,加大对政务信息的主动公开与更新、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的办理与回复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探索建立民政系统政务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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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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