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政厅

政府信息公开

自治区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25 12:09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自治区民政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有关部署要求,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确保民政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厅领导小组领导和成员,明确工作任务、责任和分工,及时组织传达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要求,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形成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二)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针对社会、媒体关注热点,加大民政信息公开力度,深入解读重要民政政策措施。在门户网站通过图解图表重点解读《关于加强残疾人两项补贴精准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低收入人口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等政策法规73条。通过动态信息、政务信息、网站推送、广播媒体等多种方式,及时公布城乡低保、各类社会救助标准、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等信息。全年发布各级要459条,通知公告64条,“双公示”信息17条,业务动态87条。

二是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严格落实《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管理规定》,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全流程闭环管理机制,强化服务理念,注重沟通协调,做到受理依规、办理高效、答复规范、记录清晰、归档完整,努力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全年没有因信息公开申请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是严把公开信息审核关。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及其办事指南,推进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自治区民政厅信息发布工作管理办法、网站管理办法等,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查机制,对公开的各类信息严格内容审核和保密审查,坚持三审三校、先审后发,确保公开信息依法、及时、全面、准确。安排专人负责网站咨询建言、网上投诉等信息处理,加强对网民互动留言的审核办理,倾听群众诉求、搜集社情民意、及时回应关切,全年共受理厅长信箱68件,全部按照规定时限答复办结。

是加强平台建设。统筹推进全区一盘棋布局、一张网建设、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民政信息化应用水平。审核确认《自治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推进五级二十二同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细化完善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和办事指南,梳理行政备案事项和疆内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梳理可发布在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便民服务栏目的政策问答,推动各地(州、市)、县(市、区)申领电子印章,协调推进婚姻登记证和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等电子证照制作进程深化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依托民政综合业务信息平台,全面推进民政部金民工程建设,完善社会救助、婚姻、殡葬、养老、儿童、社会组织、区划地名等业务信息系统应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6

规范性文件

4

0

6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5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民政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民政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有待拓展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覆盖面不完全、推送不够精准,信息获取的精准性和便捷性有待提高等问题。下一步,我厅将从以下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公开。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残疾人服务、公益慈善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类目,明确来源渠道,加强信息归集,做好集中展示。二是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质效。严格落实政策制定解读三同步工作机制,持续做深做透、做精做细政策解读阐释,提高政策解读的传播力和实效性。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载体建设。优化厅网站智能检索功能,确保群众查找政府信息搜得全、搜得准、搜得快。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机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2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附件下载:
相关链接: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