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23〕45号,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快建设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自治区民政厅牵头起草了《方案》(送审稿),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
二、主要内容
《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遵循“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紧扣国家文件重点工作、国家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等要求,结合自治区养老服务工作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着力推进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从三个方面提出落实举措,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总体要求。主要提出了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基本健全,基本养老服务清单逐步完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清晰明确,服务保障、服务供给、服务监管等机制不断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覆盖全体老年人。
(二)重点工作。围绕推进我区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出5项重点工作任务、19条具体措施。一是制定落实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清单动态调整机制等2条措施。二是建立精准服务主动响应机制,提出建立基本养老服务统计调查制度、建立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制度、建立主动发现机制、加强特殊困难老年人关爱服务等4条措施。三是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机制,提出强化基本养老服务资金保障、建立养老服务多层次保障制度、落实优惠扶持政策等3条措施。四是提高基本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提出加强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布局、推进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强化公办养老机构基础支撑作用、推动公办养老机构高质量发展、支持普惠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等5条措施。五是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便利化可及化水平,提出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居家适老化改造、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加强养老服务质量建设等5条措施。
(三)组织保障。主要提出了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督导监管、营造良好氛围等3条保障措施。
三、《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说明
《方案》制发了《自治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共包含9个物质帮助项目、8个照护服务项目和1个关爱服务项目等三类18个服务项目,在国家清单16个服务项目基础上,增加了老年人优待、老年人健康管理等2个服务项目,新增内容包括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普通门诊挂号、使用公共厕所、参观景区、健康管理服务等。《清单》既有面向特定群体老年人的普惠服务项目,也有面向特殊困难老年人的保障服务项目。下一步,《清单》内容将根据国家清单调整情况和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财力状况等因素,实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