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3〕5号)要求,为更好发挥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引导和撬动更多资源要素向乡村汇聚,探索产业集聚发展模式,整体提升农业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现就做好自治区2023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十届五次、六次、七次全会关于推进“八大产业集群”建设部署,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经济工作会议、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会议暨推进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锚定建设农业强区目标,以促进乡村产业融合发展为重点,统筹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政策任务资金,紧扣稳产保供重点任务,强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紧紧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着力做好“土特产”文章,开发乡土资源,突出地域特点,推动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集聚要素发展,强龙头、补链条、兴业态、树品牌,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增强市场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加快建设农业强区和实现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2023年,在对以前年度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延续支持的基础上,中央财政在全国范围内支持新创建50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0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200个农业产业强镇,推动乡村产业布局更优化、结构更合理、链条更完整、业态更丰富,示范引领带动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申报条件
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的建设内容和申报条件要求,总体上继续参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做好2021年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9号)执行。同时,要进一步突出“抓主抓重”、“联农带农”:一是重点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聚焦稻谷、小麦、玉米、大豆、油菜、花生、牛羊、生猪、淡水养殖、棉花、食糖、乳制品、种业、设施农业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农产品(简称“重点品种”),适当兼顾其他优势特色农产品。二是夯实农业产业发展基础。项目申报区域应已完成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同时结合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等规划以及自治区农产品加工业规划布局,把握产业梯度转移的机遇,提高项目布局的前瞻性、科学性和耦合性。三是强化农业科技和装备支撑。发挥平台集聚效应,加快以种业为重点的农业科技创新,大力发展智慧农业,配套组装和推广应用现有先进技术和装备,探索科技成果熟化应用有效机制。四是统筹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和农民增收。注重延长产业链条,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市场品牌销售等,遵循产业发展规律,细化实化完善联农带农利益联结机制的具体举措,统筹产业增效、就近就业和农民增收,把全产业链增值收益更多留在农村、留给农民。
三、申报评审
各地按照竞争择优的原则确定项目,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答辩评审,择优确定推荐申报名单,并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同意后,报送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纳入书面审查的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批准建设名单;审核不通过的直接取消资格,不再递补。对纳入竞争遴选的项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将采取公开答辩等方式,择优纳入批准创建名单。
(一)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各地(州、市)应严格按照《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指标表》(见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应从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中推荐,超出指标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指标包括:一是基础性指标。根据各地(州、市)自治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数量和优先支持未安排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所在地(州、市)申报的原则分配指标。二是政策性指标。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突出加大对大豆油料生产的支持力度,在基础性指标外设立政策性指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给予新疆书面审查项目1个、竞争遴选项目2个,各地(州、市)可自主选择书面审查或竞争遴选项目申报。
(二)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给予新疆基础性指标2个。各地在前期申报储备确定重点县的基础上,重点围绕天山北坡玉米、南疆肉羊两个重点品种,按照全产业链的发展思路修订完善建设方案,由自治区作为竞争遴选项目申报。
(三)农业产业强镇。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给予新疆基础性指标7个。在各地前期储备申报基础上,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推荐7个主导产业基础良好、融合发展成效明显、产业布局科学合理、联农带农机制健全的乡镇申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是全面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和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抓手。各地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建立由地州市领导亲自抓,农业农村(畜牧兽医)、财政部门牵头,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做好项目申报和建设管理,并做好产业融合发展项目中长期规划和项目库建设,确保工作方向不偏、资金使用规范、按时保质完成。
(二)做好方案编制。2023年新建项目原则上从已报送农业农村厅申报储备的项目中产生,并根据《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进行细化完善,规范编制建设方案。各地要加强地州市、县市区协调联动,结合发展实际,重点对申报条件、规划布局、建设内容、联农带农、投入政策、资金使用等方面进行充分研究论证,形成项目整体申报方案。要结合相关审计报告及舆情风险等问题,开展政策性合规性评估。畜牧类产业集群新申报和续建方案由自治区畜牧兽医局负责,其他产业集群建设方案由自治区农业农村厅负责。涉及新疆葡萄、棉花产业集群续建项目的地州市,请安排1名方案编制人员携带相关资料于3月17日前到农业农村厅胜利路办公区(乡村产业发展处)参加方案审核修订。
(三)按时报送材料。各地于3月20日19:00前以地州市为单位报送农业产业融合发展项目申报材料正式文件一式八份(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同步发送邮件至xjnynctfzghc@163.com;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农业产业强镇申报材料报送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电子版同步发送邮件至ncj2012@163.com),申报材料应包括申报函(主要包括总体思路、规划布局、建设任务、资金筹措、组织领导等情况,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应明确书面审查或竞争遴选项目类别),并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和农业产业强镇分项申报材料。其中,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分项材料包括产业园创建方案、经县级政府审批的建设规划、中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相关附件证明材料;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分项材料包括产业集群建设方案、主导产业基本情况表、项目建设县(市、区)基本情况表、资金使用分配表以及新疆葡萄、伊犁马、褐牛、棉花等4个延续支持的产业集群续建方案(见附件3);农业产业强镇分项材料包括各镇(乡)申报表、建设方案和相关附件证明材料(见附件4)。
六、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计划财务处:刘女士 0991-8556801,15999110188
发展规划处:王女士 0991—2884675,15099351790
乡村产业发展处:文女士 0991-2851278,13639902123
(二)自治区财政厅
农业农村处:张女士 0991-2359307,18599010271
附件:1.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指标表
2.2023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基本情况表
3.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建设方案(模板)
4.农业产业强镇建设方案(模板)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自治区财政厅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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