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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自治区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12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2-12-23 17:30 信息来源: 自治区乡村振兴局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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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提案”中的“四个方面”建议,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长远规划和宏观决策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和参考价值。我办做为牵头主办单位,经与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共同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认真研究形成有效衔接的指导意见。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自治区制定了相关实施意见。

二、加强工作机制和工作力量的有效衔接。健全形成自治区负总责、地县抓落实、乡村抓落地的工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承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主体责任,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党政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实行五级书记一起抓,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层层压实责任;充分发挥各级乡村振兴领导小组作用,整合优化工作力量和运行机制,建立统一高效的决策议事协调工作机制;各部门按照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做好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在工作力量、组织保障、规划实施、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方面的有机结合,做到一盘棋、一体化推进。持续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选好用好管好乡村振兴带头人。开展地县部门党组织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农村党支部结对子,选取后备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驻村帮扶,提高脱贫村发展活力。

三、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实施动态管理,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做到实时监测、即时帮扶、动态清零,切实把返贫致贫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支持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培育乡村特色产业,实施乡村产业提升行动,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继续在技术、资金、信息等方面进行帮扶,提高产业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挡升级;以脱贫县为单位规划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实施特色种养业提升行动,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积极发展林果、农副产品加工、馕、葡萄酒、特色畜禽养殖、设施农业和庭院经济等,推动农业提质增效。支持产业化发展,完善全产业链支持措施,加快脱贫地区农产品和食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建成自治区级、地州级、县级三级特色优势农产品加工冷链物流体系,形成一批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推动产加销一体化发展;坚持培植龙头、壮大基地、带动农户,推进农产品加工园区规划建设,以县为单位创建现代农业产业园,推动农业龙头企业向园区聚集,加快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现代农业产业园、科技园、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继续优先支持脱贫县。大力打造农业品牌,支持脱贫地区培育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区域公用品牌。持续实施消费帮扶,实施消费帮扶行动,积极开展各类形式的产销对接活动,拓展疆内疆外农产品收购销售“两张网”,推进消费帮扶工作提挡升级。

五、促进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对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着力办好县(市)农民技工学校,持续开展就业创业培训,让每一个有劳动能力的人都掌握一技之长。畅通就业稳岗渠道,搭建用工信息平台,培育区域劳务品牌,加大脱贫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保持脱贫人口就业渠道畅通稳定,持续推进建筑领域技术工种3年20万人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行动,让每一个家庭至少有一个人稳定就业。拓宽就业增收门路,支持脱贫地区在农村人居环境、小型水利、乡村道路、农田整治、水土保持、产业园区、林业草原基础设施等涉农项目建设和管护方面,广泛采取以工代赈方式。

感谢您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单位:自治区扶贫办政策法规处  杨先民

联系电话:0991-2384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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