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记大功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可破格或越级晋升
石榴云/新疆日报讯 近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联合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办法(试行)》。《办法》提到,对获得奖励的人员,可以结合实际通过健康体检、休假疗养、通报表扬、评优评先等多种形式进行褒奖,在工作生活上给予更多关心关怀,激励其珍惜和保持荣誉,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获得记功及以上奖励,对编制外聘用人员,在公开招聘时,可以简化招聘程序,采取考核考察方式;在职称评审、岗位(职员)等级晋升等方面应当优先考虑;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
获得记大功及以上奖励,符合相应岗位要求,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破格或者越级晋升岗位(职员)等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