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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初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3-02-13 11:32 信息来源: 人事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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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评选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人社部函202213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自治区农业农村厅通过组织申报、单位公示层层推选等环节,向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评选办”)推荐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18名。经全国评选办形式审查和初审,反馈新疆通过初审人选18,现公示如下:

一、全国农业农村劳动模范初审推荐基本情况及先进事迹(10名

1.高龙47岁,男,汉族,中共党员。新疆昌吉州奇台县半截沟镇腰站子村村委会主任,擅长合作社经营管理,指导奇台县丰裕农业服务专业合作社带领村民增收致富,合作社入选农业农村部第三批全国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2021年春小麦产量刷新全疆亩产记录,合作社入股分红连续11年达到20%以上,人均2.41万元,村民年收入最高可达20多万元。带动村民就业255人,带动季节性打工人员2160人,通过旅游带动户均每年增收4万元。

2.阿力木·依明江56岁,男,维吾尔族,中共党员新疆巴州和硕县阿力木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2019年荣获自治区脱贫攻坚奋进奖;2021年荣获全国脱贫攻坚先进个人称号。2018年至今,累计带动60户贫困户增收,受益贫困群众40户,为500户贫困户每年每户分红2500元,为150户贫困户发放了6000鸡苗用于发展庭院经济,户均增收4000元以上。

3.杨纪伟40岁,男,汉族,中共党员。新疆伊犁新源县元利恒农机农业综合开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2013年获得新源县“十佳创业能手”;2015年获得新源县“农机致富带头人”;2021年获得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自治州劳动模范”。合作社流转3 万余亩土地,涉及1777户村民,其中贫困户105户,解放劳动力3000余人。制种期间每年季节性用工达10000 余人,玉米种子加工厂带动就业40余人。

4.麦麦提艾麦尔·加帕尔60岁,男,维吾尔族,中共党员新疆和田地区墨玉县托格拉亚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建立了“党支部+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的经营模式,不断拓宽产品销售渠道,示范引领作用明显。2018年在石家庄建立分销点,将养殖的驴销往河北、河南、山东等20多个省市,连续三年每年外销7000多头,年盈利额达到 800万余元。合作社11名成员年平均分红5.8万元,带动23人稳定就业,带动全村121发从事肉驴、青驴的养殖。

5.吴冬36岁,男,汉族,中共党员。新疆博州博乐市贝林哈日莫墩乡乌日木则格得村党支部书记,荣获博州“脱贫攻坚优秀个人”称号;博州“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扎根基层15载,组织村民到周边县市培训学习,积极引导广大村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大力发展优势种植产业,引入“智慧管家”技术,确立了“保底+分红+劳务”的收益模式,开拓了村民致富增收的道路。2021年全村集体收入200多万元,村民人均收入2.8万元,年均增长了10%。主动担当,自筹资金20余万元,在全市率先进行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改善村民生活环境。

6.魏国53岁,男,汉族,中共党员。新疆阿克苏乌什县振兴畜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2019年获得自治区脱贫攻坚奉献奖;2020年获得阿克苏地区劳动模范称号。截至目前合作社提供500 多个就业岗位,根据合作社实际需求,每年季节性用工达10000 余人,合作社采取托管模式,乌什县共有650 户在托管中受益,合作社帮扶贫困户500余户。

7.罗信54岁,男,汉族,中共党员。新疆吐鲁番市诚信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自治区科技厅选派到喀什地区扶贫“三区人才”。截至目前诚信合作社已建起2400亩共683座蔬采种植大棚,共有168户蔬菜种植专业户。吸纳当地建档立卡户5户,带动乡镇剩余劳动力1200人次就业,共计发放劳动工资30.4万元,带动周边500户农民从事设施农业生产。

8.王顺东53岁,男,汉族,中共预备党员。新疆克拉玛依市永丰合作社理事长2018年获得“国家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积极承担自治区、市级等科技科技项目,与青岛农业大学,湖南农业大学、新疆农业大学等疆内外科研院所保持持续友好的发展关系,开展蔬菜新品种试验,探索种植孜然-西蓝花、西瓜-西蓝花等新组合复播种植。疫情期间积极对接疆内外蔬菜产地,保障蔬菜市场供应,帮助开发区140家种植户联系销售商,为67家合作社社员提供免费先进技术服务,带动周边34家种植示范户发展,每年帮助增收6000元以上。

9.魏智慧39岁,男,汉族,中共党员。哈密市伊州区回城乡牧场社区支部委员,哈密市新农民特色农业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合作社先后被评为自治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哈密地区优秀合作社”;“哈密市优秀农村经济组织”等荣誉称号。平时注重农民培训,带动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连续3年组织培训农户452/次,年均服务农户4352户,农业机械化程度达85%2022年为农民统一销售棉花1.8万余吨,销售价格高于周边市场价0.2/公斤。

10.任群英57岁,女,汉族,群众新疆伊犁霍城县新疆天然芳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任新疆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协会执行会长,中国青年创业导师、全国大学生创业联盟理事导师、新疆农业农村创新创业导师。2018年以来荣获自治区科技进步奖“突出贡献奖”、伊犁州抗击疫情先进个人称号、全国农村创业创新优秀带头人称号、全国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称号。创立了全景展示薰衣草产业全貌的“产业观光旅游模式”,直接带动了所在区镇周边6000余户农民增收富农,带动霍城县芦草沟四宫村560余名村民就地就业。

二、先进工作者初审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先进事迹(8名

1.孟令芳49岁,女,汉族,中共党员。新疆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种植和科技教育科科长2020年中共新疆塔城地区委员会批准记三等功、同年被评为“自治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表现突出个人”。该同志先后从事农业科研、农业生产统计和种植业科技教育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工作,组织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带动当地农民人均增收123元,示范推广小、玉米、棉花新型种植模式,组织开展技术培训、现场观摩、指导服务等活动,累积召开现场观摩会26场次,培训农民2.4万人次。注重提升农民综合素质,积极联系协调地区农广校在招收草湖村优秀青年开展中等学历教育。

2.张洋军37岁,男,汉族,中共党员。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瓜果产业发展中心主任,坚持发挥农业资源与环境专业技术优势,致力于强化新品种引进、开展试验示范、制定完善各类作物技术规程等工作。建立完善的测土配方施肥体系、研究的泽普县马铃薯高产栽培技术,在泽普县得到大规模推广应用,为泽普县粮、棉、马铃薯等农作物增产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了当地农作物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在泽普县累积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40万亩(次),覆盖126个村(次),受益农户18万户(次),实现作物总增产8096吨,节肥1.3万吨(纯量),亩均节本增收50.6元,新培经济效益2024万元。广泛开展农业科技和实用技术培训指导,年培训新型职业技术农民500人以上。

3.刘玉58岁,男,汉族,中共党员。新疆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书记2013 聘为自治区第一批设施农业首席专家,曾4次获得自治区“百名优秀农技推广员”称号,2019年被评为乌鲁木齐市突出贡献优秀人才;2019年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二级证书。主持参加科研、推广项目 10 余项;参加育成辣椒新品种 4个;参加制订发布地方标准 9 个。积极引种试验水稻新品种,累积推广面积300余万亩,取得经济效益约20亿元,引进蔬菜、水稻、食用菌、薯类新品种200余个。累计为基层培养本土人才近500人,培训农民近50000人次,为米东区建立了一支能指导农业生产实际的科技人才队伍。

4.王同仁54岁,男,汉族,群众。新疆阿克苏地区阿瓦提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2019年获得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二等奖;2019年南疆四地州事业单位脱贫攻坚记大功;2020年获得阿克苏地区“脱贫攻坚贡献奖”。注重调查研究、长期根植一线、服务基层,注重培养优秀人才,带领县乡村三级农业科技人才服务乡村振兴。组织开展26个村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建设、5个示范基地建设、4项主推技术制定、76名特聘计划落实。率先示范推广棉花种植新技术,2022年实现全县棉花总产较上年增产3.88公斤/亩。积极引导5个乡(镇)种植黑木耳菌棒78.5万棒,实现308户脱贫户户均增收7749元。

5.鲁东49岁,男,汉族,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农办城乡发展协调处一级调研员,工作上恪尽职守,勤于钻研,综合能力突出,能充分发挥农办决策参谋作用,参与组织自治区乡村治理领域重大文稿起草,参与完成农业部“跨越计划”“948”项目5项,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和三等奖各1项。积极参加访惠聚驻村工作,积极化解30余人群体上访以及多次个体上访事件,解决群众困难诉求346件,为驻村点建立科级特派员制度,帮助引进小麦、牛羊新品种,鼓励和支持农机大户开展农业全过程生产服务,全心全意为农民增收。

6.谭小海52岁,男,汉族,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畜牧总站党总支书记、副站长2018年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018年被表彰为自治区畜牧系统先进工作者;2019-2021年先后获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农业技术推广成果二等奖。先后组织实施国家、科技部各类项目13项,获得自治区科技成果3项,主编出版技术专著3册,编写培训技术资料10余种,组织各级畜牧技术推广机构转化应用科技成果和主推技术30多项,培训技术人员和农牧民20000余人次。

7.王玮玮35岁,女,汉族,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药检定所高级农艺师2018年获自治区科技进步二等奖;2019-2020年先后被评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优秀共产党员;2021年被评为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先进工作者。累计发表论文9篇,参与出版专著2项,取得实用新型专利5项、软件著作权2项。负责全区各类粮食作物种植生产工作,引导各地深挖粮食增产潜力,近三年全区粮食产量连创新高,于2021年、2022年连续两年获得农业农村部通报表扬。先后形成了7项行业发展规划、指导意见,形成讲话通报、生产快报、情况分析、约稿信息、总结报告等100余篇。

8.司地克江·艾外力50岁,男,维吾尔族,中共党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正高级工程师2021年被聘为“自治区农业科技服务专家团”成员、自治区“第六期林果业发展科技支撑首席专家”、“新疆农业大学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新疆农村机械化”杂志主编。2022年被评为全国首届“最美农机推广员”。该同志25年一直在农业生产一线从事农机新技术推广工作,参与自治区重点研发计划,指导全区建立农机化“四大示范基地”38个,先后参与编写20余本科普丛书,撰写50余篇科技论文。先后培训技术骨干6000余人次,农机手3万余人次。

公示时间:2023213日至217

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直接到自治区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自治区农业农村机关纪委、厅人事处,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情况要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地址,以便调查核实举报情况向举报者反馈。

受理举报部门:自治区纪委监委农业农村厅纪检监察组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厅人事处

受理举报电话:0991-2886105

0991-28868538551027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408号  邮编:83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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