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
农业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是全面落实“八五”普法方案的关键一环,是加快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农民群众法治素养、增强乡村依法治理能力的有效抓手。近日,农业农村部会同司法部发布了《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发布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统一样式的通知》(农办法〔2022〕2号),要求各地按照实用易行、节约成本的原则,统筹组织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标志牌制作、颁发和示范户认定、公布、备案等工作。
为进一步推进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评定工作,2021年12月农业农村厅联合司法厅印发了《培育自治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的通知(农办法〔2021〕238号),对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作出了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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