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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度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04 15:50 信息来源: 人事处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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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及网上形式审核通过人员

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纸质材料

网上形式审核通过人员按照《关于做好2020年度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由所在单位人事(职称)部门汇总相关纸质材料采取邮寄或现场报送方式进行不接受个人报送。(1)采取邮寄报送纸质材料的单位务必于形式审核通过后3个工作日内寄出,即2020年12月11日之前,以邮递时间为准;(2)采取现场报纸质材料的单位时间截止2020年12月15日请申报人员按照时间节点申报专业报送纸质材料,逾期不予接收

农艺、农经专业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408号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人事处907联系人:王垚,联系电话: 0991-8551027。

畜牧、兽医专业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新华南路408号自治区畜牧兽医局机关党委(人事703联系人:孙悦,联系电话:0991-8565065。

二、评审费用

网上形式审核通过人员按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缴费程序,指定帐户缴纳评审费用。缴费截止时间在2020年12月15日。逾期不交者,将列入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个人诚信档案中,取消当年职称评审资格。

(一)收费标准

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550元/人;高级农艺师、高级农业经济师、高级畜牧师、高级兽医师500元/人;农艺师、畜牧师、兽医师380元/人;助理农艺师、助理畜牧师、助理兽医师、农业技术员280元/人。

(二)缴费账户信息

网上形式审核通过人员按照以下信息进行缴费。

1)汇款账号:30000401040001372

2)汇款户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国库处

3)开户银行:农业银行乌鲁木齐中山路支行

请申报人员严格按照收费标准如期缴费,缴费时请务必注明申报人员姓名、申报职称名称及联系方式。自治区农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委员会依据缴费记录开具非税发票,同职称评审表一并寄回各地州职称管理部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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