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治区人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认真落实《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紧紧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深入实施法治人防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系统行业监管,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为自治区人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一、基本情况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人防行业发展。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新冠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把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检验和实际行动,迅速响应、积极行动,确保自治区人防办系统“零报告”“零感染”。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人防办系统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行动,召开专题会议26次,印发《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防办今冬明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自治区人防办机关及直属单位疫情防控检查细则》等制度规定,持续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第一时间传达学习自治区疫情防控会议精神,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把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上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二是慎终如始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强化与属地党组织协同配合,服从当地政府和社区的管理,严格干部流动管理,实行“双报告”制度,确保流动痕迹清晰可查。落实落细佩戴口罩、人员间距、体温测量、办公场所、餐厅消毒、环境卫生整治和定时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坚决做到五“早”,牢牢守住人防系统零感染的底线。组织党员干部为疫情防控捐款2万余元,7名干部参与抗击疫情一线志愿服务,深入细致地做好群众工作,稳定情绪、增强信心。做好人防行业企业服务,落实人防企业疫情防控动态信息日报制,督促人防行业企业制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调研人防行业企业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情况,协调解决复工复产出现的问题,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三是坚持双线作战,统筹兼顾做好疫情防控和人防行业发展。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改革发展,制定下发《关于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人防行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等3个通知,围绕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和今年重点工作任务,精准实施脱贫攻坚重点工作,启动人民防空“十四五”规划编制,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人防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人防工程普查和安全整治,多网融合推进应急指挥视频会议系统建设,深入开展人防宣传教育,加快实施人防系统“放管服”改革,确保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二)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一是健全完善反恐维稳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紧密结合人防办系统实际,落细自治区党委各项维稳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力量,严肃值班值守工作纪律,完善人防办应急预案,开展2次应急处置演练,确保在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快速反应、妥善处置。二是高标准做好民族团结和宗教工作。完善“访惠聚”驻村队伍建设、工作运行和组织保障机制,开展“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4轮11批次70多人次,组织5次民族团结联谊活动,开展“线上访亲”100多人次,向300名各族学生发放助学金40万元,结合党员干部驻村入户、群众宣教、日常走访、扶贫帮困,掌握结对群众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各族群众思想引导,做实做细民族团结和宗教政策宣教各项工作。三是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面加强信息网络和媒体平台的监管,严格信息发布审查会签制度,做好重要节点网络巡查,严防意识形态渗透。加强党员干部教育,持续开展马克思主义“五观”和新疆“四史”教育,深入学习新疆若干历史问题座谈会纪要和《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新疆若干历史问题》《新疆的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三个白皮书,引导干部职工严守反分裂纪律,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人防办“访惠聚”驻村工作队利用每周“三结合”活动,组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政策宣传,教育各族群众擦亮眼睛、明辨是非,自觉抵御极端思想渗透。四是完善协调机制,促进矛盾纠纷问题依法化解。紧贴人防行业特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作为“平安建设”的重要内容,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定期研究分析矛盾纠纷动态和规律,将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与法治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在化解矛盾纠纷过程中向群众普法,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纠正不当行政行为,及时解决群众合理诉求。2020年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3件,妥善解决群众反映新疆长城建筑设计研究院超资质承揽工程问题,协调解决喀什地区团购房项目收缴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问题,重点调查解决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公司职工反映克拉玛依生产办公基地E座人防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人防。
(三)依法全面履行人防部门职能。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以构建权责清晰、上下衔接、监管有力、高效便捷的权力运行机制为目标,加快完善政策法规,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强化行业监管,持续优化自治区营商环境。一是加强“放管服”改革的统筹推进。坚持问题导向、服务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着力解决“放管服”改革难点和热点问题,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人防系统“放管服”改革提升人防政务服务水平的意见》(新人防办发〔2020〕1号),对人防系统推进“放管服”改革进行制度设计,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提出工作要求,确保自治区“放管服”改革工作部署和要求落地见效。二是推进减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围绕建立开放透明、公平公正的人防市场环境,全面推行外地来疆企业“互联网”报备制度,确保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人防建设。支持疆外符合资质条件的17家设计、监理、专用设备销售以及防护性能检测等人防企业进疆承揽业务,引导外地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在开放和竞争中促使人防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科技含量和服务水平。加快实施告知承诺制度改革,印发《人防工程设计乙级和人防工程监理乙丙级资质审批实行承诺告知制的通知》(新人防规〔2020〕4号),有效简化人防设计、监理企业资质审批前置程序,在加强行业监管的同时最大限度为企业经营提供便利。三是深入推进人防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配合自治区住建厅建立建筑工程项目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监管、联合验收机制,修订人防政务服务办理指南、办理流程和标准规范,完善人防办电子印章和电子资质证照系统,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成人防政务服务数据共享交换目录编制,人防工程设计、监理资质首次申请、延续、变更和注销以及疆外人防设计、监理企业承揽业务前备案已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同时明确疆外人防设计、监理企业承揽业务前备案为即办件,真正实现企业办事“少跑腿”“零跑路”。四是依法规范人防建设市场秩序。认真落实国家人防办开展人防行业整治的工作部署,聚焦人防企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市场无序竞争加剧、假冒伪劣产品抬头等问题,成立自治区人防行业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工作专班,突出企业资质核查、产品质量复查、完善监管体系3项重点任务,坚持边整治边规范、边核查边处置,针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既查找人防行业监管制度性短板,健全人防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又督促相关企业聚焦突出问题,查找问题成因,指导人防行业企业做大做强、良性发展,切实维护公平有序的人防市场秩序。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规范重大事项行政决策程序。修订《自治区人防办党组议事规则》,完善重大决策事前调研论证和合议机制,对涉及重要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实施、政策法规出台等事项,坚持事前咨询行业专家和法律顾问意见,事中邀请驻住建厅纪检监察组参会集体研究决定,全年召开党组会27次、主任办公会议7次,研究各类议题150余项,切实发挥人防办党组班子管方向、把大局、保落实的作用。二是切实提高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积极响应基层人防部门呼声和企业诉求,研究制定《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规定(试行)》(新人防规〔2020〕1号)、《自治区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试行)》(新人防规〔2020〕5号)等4个行政规范性文件,为有效履行人防职能提供法制保障。拓宽社会各界有序参与行政决策的途径和方式,通过集中座谈、官网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3次集中征求基层人防部门、相关部门和房地产开发、设计、监理企业的意见建议,4次专项征求人防专家意见,采纳企业和有关方面意见建议23条,在人防政策规定实施前形成广泛共识,解决好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三是落实行政决策法制审核要求。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与新疆元正盛业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协议。对提交党组会审议的4个政策法规文件,由人防办法制工作机构、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专业审查,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4份,确保人防行政决策合法合规,有效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四是加强政策法规备案和清理。按照报备程序及时将《自治区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管理规定(试行)》等4个规范性文件报请自治区人民政府备案。落实规范性文件评估要求,对实施的人防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评价,提出评估意见,主动清理、废止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新人防规〔2020〕4号),废止4件规范性文件,并在新疆人防网进行了公告。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按照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要求,研究制定《自治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细则》,明确了职责任务、工作措施和时限要求,促进人防系统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过程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针对违法行为特点,按照宽严相济的思路,研究制定《自治区人民防空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突出对严重违法行为的惩处和震慑,细化裁量标准,压缩裁量空间,为严格执法、公正执法、精准执法提供有力制度支撑。三是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结合人防行业企业变化,动态调整“双随机”抽查市场主体名录库,全面覆盖人防工程设计、监理、防护设备生产安装、防化设备销售、信息系统综合集成等各类企业114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2020年9月,联合自治区住建厅对人防行业企业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推动“进一次门、查多项事”,责令企业及时改正轻微违规问题8个。四是完善人防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完善企业信息共享机制,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签署了《涉企信息归集共享合作协议》,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结果有机结合,不定期向市场监管部门推送企业违规信息,充分发挥“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惩戒作用。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一是落实人防权责清单化管理。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认真做好国家调整下放人防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下放和层级衔接,编制、确认自治区人防办本级权责一体化清单和人防系统权责通用清单,确保各级人防部门依据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承担法律后果,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二是以约束权力运行。以深入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以“新疆人防网”为依托,通过完善公开制度、丰富公开形式、提高公开质量,建立起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及时高效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20年,新疆人防网累计访问1.2万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条,工作动态信息20条,通知公示类信息50条,新公开规范性文件5件,废止规范性文件公告1件,发布“双随机一公开”信息1条,回应主任信箱7条。年度内没有当事人申请信息公开,没有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自治区人防办年度预算、决算信息、人防重点项目实施属国家秘密,依法不予公开。三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聚焦人防权力运行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协助自治区审计厅开展人防工程建设审批专项审计和人防指挥设施、人防综合疏散基地等3个重点工程项目审计,纠正违规行为,规范人防建设审批和重点项目建设程序,及时整改审计反馈问题,完善建设管理制度,扎实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
(七)全面提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一是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关键,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的方式,组织4次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办党组书记、主任于欢为人防办全体党员干部进行法治讲座,邀请社科院法学所原所长白丽以“中国法治进程的里程碑”为题进行《民法典》专题讲座,师大政法学院陈彤教授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依法治疆新进程”为题进行法治宣讲,举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第三次中央新疆座谈会集中教育等2期集中脱产培训班,开展宪法和法律知识测试,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二是组织开展干部学法和网络学法。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央和自治区重要会议精神以及法律法规为内容的每天半小时学习制度,组织全体干部旁听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案件庭审视频,持续抓好“法宣在线”学法用法考法,广泛开展以案释法,构建学法用法普法相结合的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大格局,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三是深入开展人防行业法治教育。在严格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有序组织开展“5·12”防灾减灾日、“9·18”防空警报试鸣日、“宪法法律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奋进七十年、人防再出发”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自治区人防工程互联网视频培训,将人防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纳入到培训课程,提升人防系统干部依法行政意识,营造“学法、懂法、用法”的氛围。
(八)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一是认真落实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治区人防办党组主要负责人作为人防办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坚持率先垂范、主动担当、亲力亲为,及时调整人防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定期听取人防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审定人防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要点,及时召开党组会研究解决人防法治建设重大问题,全过程指导,全方位把关,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为人防系统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创造条件,切实履行好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二是持续强化法治理念。利用多种方式开展法治学习教育,不断强化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的基本法治观念,准确把握好人防权力的边界,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活动,再忙不忘法,再急不违法,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行使权力,在法治框架内推进人防改革,为推动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法治保障。三是运用法治方式推进人防事业发展。始终把法治人防建设摆在同人防改革发展同样重要的位置,融入到人防业务建设的方方面面,完善人防政策法规体系,下放人防行政审批权限,健全人防法律顾问制度,落实党员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开展人防法治宣传教育,凝聚起党员干部法治共识,有力推动人防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全面落实。
二、主要经验做法和存在的问题
总结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和体会: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法治人防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全面做好新时代人防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指示要求,带着问题学、带着思考学、融入实践学,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知行合一,才能准确把握人防事业改革发展目标任务,以军事斗争准备引领人民防空五大体系建设。
(二)落实好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是法治人防建设的现实要求和根本保障。人防办党组书记坚持以上率下、示范引领,确立“定好规则再干事”的法治思维,针对现阶段自治区人防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注重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审视人防改革发展问题、谋划改革发展路径、破解改革发展难题,有力推动法治人防建设。
(三)坚持把权力关到制度的笼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是法治人防建设的必然要求和“重中之重”。针对自治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短板,深化“以案促改”,建章立制,建立起完备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规范了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行为,加强了人防系统行业指导和监管,从源头上防范全区人防系统违规问题发生。
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一项战略性、全局性、系统性工程。我办大力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依法履职能力不断提升,但与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新期待、加快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的新形势、全国人防系统转型新升级的新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人防政策法规体系还不完备。经过几年努力,在健全完善人防政策法规体系方面取得新进展,但人防工程维管用以及人防市场监管、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不健全的问题还未彻底解决。二是人防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长期和平发展环境下,人民群众的国防意识、战备意识减弱,人防宣传教育体系不完备,宣教手段形式单一、内容单薄、吸引力不强,在构建宣传渠道、统筹宣教资源、拓展平台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三是人防系统行业监管还需进一步强化。法律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不够,自治区人防系统社会诚信体系不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还未形成,对企业失信行为的监管和约束不够有效。
三、2021年工作安排
(一)2021年工作思路。2021年是“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交汇与转换之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100周年。推进法治人防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按照自治区党委“1+3”工作部署,紧紧围绕自治区人防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和法治人防建设各项要求,坚持人防法治政府建设与人防改革发展紧密结合,与军民融合式发展、服务民生紧密结合,与促进新疆经济社会和谐稳定紧密结合,围绕履行“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使命任务,加快推进人防法治建设,努力实现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比较完备、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法律法规严格公正实施、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依法行政能力普遍提高,为自治区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二)2021年主要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牢固树立融合发展、创新发展、共享发展理念,以构建系统完备、权责清晰、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体系为目标,充分发挥党组定向把关作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深化人防系统“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人防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完善,科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初步形成,公正、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效形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维护。
(三)完成目标任务的主要措施。一是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加快法治人防建设进程,统筹推进人防办系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健全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制定出台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征询意见、风险评估、实施效果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做到决策法定程序严格落实,决策质量显著提高,决策效率切实保证,构建科学决策制度体系。三是推进人防系统“放管服”改革。按照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监管、联合验收的改革要求,全面实行人防政务服务在“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运行。调整完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运行机制,做好已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保证审批权和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下放、同时承接,实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测,积极做好与相关部门间的横向联通及下级人防部门的纵向贯通。四是规范人防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实施行政执法公示、执法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提升行政执法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强法治培训教育,提高干部法律素质和业务素质。改进执法方式,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五是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坚持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党内监督、行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各方面监督形成合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进一步健全,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六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贯彻落实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意见,健全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机制,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制度体系,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和协商沟通机制,人防部门在预防、解决行政争议和民事纠纷中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