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保证保险替代现金存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政策的落地实施,切实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有效维护农民工合法劳动报酬权益,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人社部发〔2021〕6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实施细则》(新人社规〔2022〕3号)等政策法规,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
为使我区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管理规范更切合实际需求,现将《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履约保证保险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布,广泛征求各方宝贵意见。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征求意见时间
2023年10月17日至10月25日
二、反馈意见方式
1.来信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445号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劳动监察处,邮政编码:830011。
2.电子邮箱:xjldjcc@163.com
联系人:邹彤彤,0991-3689753,18690182676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10月17日